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
2015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青发〔2013〕20号),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有效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制定2015年度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行”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六大重点任务,以完善规划体系和健全制度体系为工作重点,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着力打造“百项工程”,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取得突破,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技和人才工作得到加强,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呈现出组织有力、上下同心、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确保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点及分工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1、完善《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按照“平衡开采,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的要求,组织省内外资深专家,开展咨询和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尽快使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上升为国家战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2、建成新增百万吨氯化钾项目。力争建成新增百万吨氯化钾项目,以盐湖股份公司为重点,落实国产钾肥储备。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茫崖石棉矿循环工业园项目。利用石棉开发副产的尾矿,建设年处理石棉尾矿8000万吨,石棉尾矿回收铁精粉500万吨、球团烧结500万吨、短纤维石棉35万吨、镍钴精粉3888吨及氢氧化镁、超细二氧化硅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汇升工贸集团公司
4、继续实施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力争建成投产年产10万吨电解金属镁,加快推进聚丙烯、PVC、镁基合金生产装置及公用辅助工程建设进度。2015年投资60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继续实施镁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提钾副产镁盐,实施高纯氢氧化镁、镁砂及镁水泥产业化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实施一里坪盐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年产1万吨碳酸锂、30万吨氯化钾、1万吨硼酸配套纯碱装置辅助生产生活设施。2015年,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五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7、继续实施600万吨铁矿采选项目。加快野马泉50万吨/年、尕林格矿区550万吨/年采选矿、尾矿系统工程和公用系统工程建设进程。2015年完成矿山建设并投产运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继续推进钢铁一体化项目实施。制定引导省内资源、能源短缺地区相关金属品种向海西地区有序转移政策,开展推进省内部分城市冶金、化工企业转型或环保搬迁。研究钢铁产能转移推动机制,采用产能置换等方式,将西宁特钢炼铁、炼焦和炼钢等前端工序向格尔木地区有序搬迁,促进全省钢铁行业整合和产业、产品升级,推动钢铁一体化项目实施,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矿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9、实施页岩油综合利用技术开发项目。依托我省柴达木盆地页岩油资源,研发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先期建设100吨工业性试验装置。2015年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成大能源有限公司
10、继续实施铝深加工项目。引进德国西马克挤压机,在西宁增加50万吨铝加工产能,形成110万吨铝加工生产能力;继续扩大热轧、冷轧生产线的投资力度,形成50万吨铝板带材的生产能力;建设高精度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年产铝合金汽车轮毂500万只,挤压材20万吨;建设60万吨铝镁合金生产线(一期25万吨);建设20万吨铝加工生产装置;建设15万吨铝棒材及铝合金加工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力同铝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宝利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万象铝镁有限公司、青海鑫业有限公司、青海鑫豪铝业有限公司
11、继续实施镍资源采选冶炼金属深加工项目。以格尔木夏日哈木镍、钴、铜矿资源为依托,实施采、选、冶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采矿工程及选矿厂,年处理矿石560万吨,年产镍精矿58万吨(含金属镍3万吨、金属钴1300吨),二期建设年产3万吨金属镍冶炼装置。2015年完成累计投资14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黄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实施铜冶炼升级项目。建设年产20万吨铜冶炼生产线,分两期建设,各建年产10万吨铜生产装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铜业有限公司
13、实施百亿黄金产业园。按照采选在资源地分点开发,冶炼集中布局的原则,加快建设都兰百亿黄金产业园,发展黄金冶炼-工业黄金、饰品加工等产业,并以冶炼副产硫酸的平衡利用为重点,建设大型氟化工或其他耗酸项目,开发高附加值新化工材料产品。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山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源公司、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4、继续实施煤炭开发及煤基多联产项目。加快年产120万吨烯烃生产装置建设进度,到2015年累计投资达到80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5、实施南翼山油田水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依托南翼山地区富钾、硼、锂、碘油田水资源,建设年产100万吨氯化钾、8万吨硼酸、2万吨碳酸锂、5万吨碳酸锶、1000吨溴、1000吨碘生产装置。到2015年,累计完成投资7亿元。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16、继续实施光伏产业项目。实施光热发电储能材料、储热熔盐项目,建设100万吨多元复合储热熔盐生产装置;实施高倍聚光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设年产200兆瓦高倍聚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圳爱能森科技有限公司、青海聚光光伏有限公司
17、继续实施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建设风力发电、大型风电设备、通用机械零部件生产及整机制造项目;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智能电器装备制造生产线。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继续实施光伏、光热发电和风能开发利用项目。以海西、海南为重点,支持优先布局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大型集中并网光伏、光热发电、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以及独立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建设,抓好海西州等地区风电建设规划的落实,推进风力发电场建设。进一步优化电网布局,发展智能电网和智能微网。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19、继续实施新材料产业项目。建设蓝宝石晶体生产项目,年产10万吨镍基新材料红土镍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高纯度氮化硅、正极材料及薄膜项目,碳化硅晶片及外延片项目,光纤预制棒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铸玛蓝宝石晶体有限公司、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青海金瑞鸿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20、实施锂产业项目。建设1万吨碳酸锂、5亿安时锂电池生产线及300兆瓦储能光伏电站,建设1.5吉瓦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线,1000千瓦锂电源生产线,年产1.7亿安时环保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和碳酸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海华东电器集团公司、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零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恒通先进水处理有限公司
21、继续实施节能产业项目。实施锅炉(窑炉)改造和热电联产项目,继续推进硅铁矿热炉余热发电等节能减排项目及综合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22、继续实施装备制造业项目。加快推进680MN大型多功能锻压机机组项目建设,实施电力输送控制电器项目,化工装备制造升级改造项目,LNG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汽车改装销售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公司、青海虹星低碳变压器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兴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鑫展实业有限公司
23、继续实施轻工产业项目。建设獭兔养殖及深加工项目,智能家居及配套产品加工项目,年产20万吨PVC制品、年产1000万平方米玻镁防火板项目,10万吨菜籽油加工建设项目,矿泉水及农牧资源开发,藏毯配套非织造布暨生态工程材料项目、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项目等。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邯郸临英兔业有限公司、西宁万佳投资有限公司、青海宏基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安康粮油有限公司、青海富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亮集团
24、继续实施生物产业项目。建设年产500吨虫草菌丝建设项目,年产25亿米胶原蛋白肠衣项目,青稞综合利用开发项目,功能饮料项目,中藏药生产加工及药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等。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珠峰药业有限公司、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塔尔圣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海行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25、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继续深化园区管理体制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采取产业链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强化招商引资,协调项目落地。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立足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构建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链。
牵头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
26、继续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工业园循环化改造工程;开展甘河工业园循环化改造。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西州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27、继续推进全省15个产业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28、继续推进“双百”工程、110个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和50个技术创新项目。加快建设100个重点项目、培育100户重点企业,实施110个重大技术进步和50个技术创新项目。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29、开展《青海省“十三五”重点生态工程、生态项目、生态产业方案研究》。研究我省“十三五”重大生态工程、生态项目、生态产业的发展方向、建设布局、投资规模和政策支持等,完成《青海省“十三五”重点生态工程、生态项目、生态产业方案研究》的编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省工程咨询中心
30、继续推进光伏行业重组调整。加快推进光伏行业整合重组,力争年内组建1-2户大型光伏制造企业集团。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31、继续推进水泥行业重组调整。按照“一地一企”的原则,加大推进乐都、互助、大通地区的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力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整合华夏、泰宁、金鼎三家水泥企业,并通过升级改造,实现产能500万吨。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32、继续推进电解铝行业重组调整。加快推进省内电解铝企业整合重组,形成数个集冶炼—加工—应用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33、发展节约型种植业。继续加大节能型农业机械、管道输水、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和技术推广使用力度。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34、发展富硒农业。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富硒农业。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35、实施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建设规模63.63万亩,新增耕地20.38万亩,修建支斗毛渠道4411.5公里。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36、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在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等辖区内16个县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实施保护性耕作100万亩,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民3万人(次)。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北州政府、海西州政府、海南州政府、黄南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37、实施枸杞种植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德令哈、都兰、格尔木枸杞制干及深加工基地。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38、实施海西州柴达木福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牦牛提纯复壮野血牦牛种牛生产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39、继续发展舍饲养畜,暖棚养畜。实施生态畜牧业建设项目,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新建100个,合作社能力提升建设100个,能繁母畜保护建设50个,新型生态牧场建设50个,村级服务点建设200个;实施牧区畜用暖棚建设项目。在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未覆盖的地区,建设砖木或砖混结构标准化畜用暖棚6.67万栋。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40、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建设4163个村级兽医室;新建42个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4个市州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基础设施;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41、继续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青贮、氨化、制造轻质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应用。利用中藏药材废物生产生物农药、有机饲料、肥料等。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供销联社
42、继续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依托水库库湾和龙羊峡、李家峡、公伯峡等水库水体,建设10000平方米网箱养鱼工程。控制发展库区网箱养殖,并加大库区水质检测。严格控制养殖密度、饵料投放和药剂使用。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局
43、继续实施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项目。以枸杞、沙棘、白刺等特色浆果为主要原料,建设浓缩果汁、果粉、黄酮、多糖、食用植物纤维、果油、籽油等保健产品中间品和终端产品生产项目。建设水解酶型酵素原液、氧化还原酶型酵素原液、酵素饮料和酵素食品项目。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44、继续实施粮油产业化工程。实施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工程、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及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粮油产品加工和储备生产线等。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5、继续实施经济作物产业化工程。沿河湟地区发展薄皮核桃、大樱桃、树莓等特色果品种植基地;重点扶持果蔬等产品精深加工。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6、继续实施畜产品产业化工程。继续开展牛羊肉及其熟制品、牛羊皮革、乳制品、蜂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开展珍禽养殖基地建设和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7、继续实施肉制品及脏器副产品深加工工程。发展分割肉、熟食制品、小包装等系列产品,以脏器、血、角、蹄等为原料,推进生化制药产业发展。研发生产骨肽、骨胶、肝素钠、血红蛋白等生化产品项目。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48、继续实施“一圈三线”旅游精品建设工程、旅游综合开发工程和景区旅游创牌评优工程。加快环西宁旅游圈建设,加强青藏线、南线、北线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湟源丹噶尔古城、海南贵德旅游综合开发示范区、玉树地震遗址景区、三江源生态文化旅游等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黄南热贡文化产业园、打造热贡文化博物馆。争取打造金银滩—原子城、西宁博物馆群、互助土族故土园成为国家5A级景区。加强青海湖景区、塔尔寺大景区、坎布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年保玉则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环柴达木特色旅游区开发,海北州文化旅游产业园、黄河旅游带开发、全省原生态高端旅游营地、梦幻海北旅游带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青海藏文化博物院二期项目两家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建设唐卡、昆仑玉、藏毯、奇石、民族刺绣等文化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
49、继续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零售批发业。在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广泛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性产品和技术。实施LOFT办公区和“奥特莱斯”项目, 利用园区旧厂房、旧仓改造为LOFT办公区,建设以流动性、开放性、透明性、艺术性等为特征的商务服务区。创建西宁“奥特莱斯”,形成以奥特莱斯品牌折扣店为龙头的多种商业业态并存的新型现代商业模式。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管委会
50、继续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开展“绿色行业”、“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废弃物回收利用为主的绿色餐饮。推动住宿餐饮业节能改造,分类排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餐厨废弃物。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
51、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建设。继续完善西宁、海东、海西三大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物流设施,加快专业物流中心建设。实施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国际地毯销售保税基地项目,省物产集团朝阳物流园区改扩建工程,城东区韵家口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现代化医药仓储物流中心,粮食物流及应急保障体系,北山东部建材家居物流城,新北山建材商贸城等项目。支持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物产集团、青海安康粮油集团、青海三田雍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2、继续实施金融集聚区建设工程。西宁新区布局金融商务区,推进省级各类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期货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聚集发展。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海西,支持柴达木、格尔木农商行增资扩股,鼓励发展各类创新性金融机构,消除金融服务空白点,乡镇政策优先在海西实施,加快提升金融业发展实力和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西宁市政府、海西州政府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各银行金融机构
53、继续实施产业基金培育工程。加快推进省级公募产业发展基金和重点行业私募产业发展基金建设和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青海证监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财政厅,各银行金融机构
54、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甘河工业园循环经济促进中心项目,建立信息服务、技术培训、产品交易、废物交易、公共设施配套服务、科技研究开发中心等平台;建设青海省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新一代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电子束辐照中心项目,青海大学科技园项目;开展青海省绿色发展大数据应用研究。
牵头单位: 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大学
(四)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55、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宁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建立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西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
56、继续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项目。在重点地区建设一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7、继续推广绿色建筑。继续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采暖、热水、发电在既有和新建建筑中应用。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力度。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
58、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以西宁市区为重点,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完善东部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西宁、海东等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机动车油改气,推进交通工具低碳化;在西宁和海东等地区实施车用天然气改造及配套CNG、LNG加气站项目。加快公交停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交优先及便利化。在西宁和海东实施市民卡工程、城市交通监控系统、综合交通运输调度指挥系统等项目。实施公路运输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改造。
牵头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59、继续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餐厨废物处理项目,完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
60、继续实施绿色教育工程。继续开展绿色消费知识、技能与行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环境及科普教育基地,加强节能环保意识普及教育,并将绿色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学校选修课程。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各行业协会
61、加快示范试点建设。推动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地区建设,落实《格尔木市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海东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62、继续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部门、供应商、银行、财政、税务、工商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
63、继续实施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发展行业公共信息服务,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应用。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采购销售和信息系统外包等服务业务,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成本,提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
64、继续实施流通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设专业网站,完善信息收集和公布系统。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65、继续实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完成在重点调查评价区及重点成矿远景区,系统部署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磁法测量、水系沉积物测量、遥感地质调查工作。完成以1:1~2.5万地质、物探、化探测量为主的矿产资源远景区资源评价。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00个图幅4万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66、继续实施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在北祁连、柴北缘、东昆仑、鄂拉山、西秦岭、巴颜喀拉山、三江北段等重要成矿带的33片重点勘查区,继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发现和评价一批重要矿种的大中型勘查基地和矿产,大幅增加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金、铜、铅、锌、镍等重要资源探明储量。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67、继续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研发推广低品位天青石选矿技术,德尔尼铜钴矿、元石山铁镍矿、都兰地区和祁连地区的细粒铁矿、西宁石膏及钙芒硝、上庄磷矿、海寺硅灰石矿的选矿技术,茫崖石棉矿短纤维石棉利用技术,废弃蛇纹岩资源化研究,积极开展低品位及难选冶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大对共伴生矿产、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加快可燃冰开发利用技术研究。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68、继续加大基础及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挥青海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加快通道建设、基地建设、平台建设,努力把青海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通道、重要支点和人文交流中心。加快铁路、公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西宁至成都、格尔木至成都、西宁地区铁路专用线、柴达木地区地方铁路网、西宁-玉树-昌都-昆明等铁路工程,张掖至汶川高速青海段、西宁至和田高速、格尔木至茫崖高速等公路工程,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通道。加大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重点县域工业园、重点产业基地和重点地区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土地整理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置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藏铁路公司、省电力公司
(六)加强科技和人才工作
69、继续实施“123”科技支撑工程。继续推动“123”科技支撑工程的实施并向海西等重点地区倾斜,围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等关键技术,组织力量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瓶颈。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0、继续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化技术,有色金属产业开发技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油田水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技术,高寒草地现代生态畜牧业技术、绿色生态农业技术、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和中藏药产业技术、无水印染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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