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发改能源发【2015】147号 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4-07 23:59:59
    兵团发改委关于下达兵团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兵发改能源发【2015】147号 
第二、四、五、六、七、九、十、十二、十三师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功夫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精神,结合报来的光伏发电项目请示和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综合考虑2014年项目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条件等因素,现将兵团2015年5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予以安排(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文件指出:结合来报发电项目请示和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综合2014年项目建设情况、电力市场等因素,对2015年新疆兵团5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予以安排。

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于4月20日前向新疆发改委报送备案材料,对4月底前仍未完成备案手续的项目取消资格。

要求督促项目开工建设,确保7月完成主体工程,早日并网运行。6月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调整方案,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

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10月中旬对师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并网规模未达到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对屋顶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项目,兵团发改委随时受理备案。

认真规划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11月底上报新疆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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