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一、光热发电最有条件替代火电担当重任、消除雾霾
光热发电是一种高品质的清洁电力,其发电原理与传统火电相似,采用成熟的储热技术可实现全天24小时稳定持续发电。光热发电产业链的发展,能有效带动我国当前玻璃、钢铁及常规火电行业技术装备等过剩产能的消纳,能为西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实施提供强大的产业链支持,甚至有望形成像“高铁”一样的高精尖大项目整体走出去。由于光热发电电流稳定,电网接入更为容易,因而其具有较强的并网友好性,并且还能起到电网调节作用。当前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不稳定、不可调的缺陷对电网造成了很大冲击,而如果规模化应用可调的光热发电技术,则可实现100%的光热发电上网并确保现有电网的安全运行。此外,在西部可再生能源电站聚集区建设一定数量的光热电站,也可与风电光伏捆绑实现安全上网,从而提高清洁能源的上网比例,有助于尽早消除蔓延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总之,光热发电是最有条件逐步替代火电担当基础电力负荷的新能源。
二、我国光热发电一度存在技术、政策、资金等困难
当前,光热发电已成为全球多个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西班牙、美国、印度等国光热发电技术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已全面展开,装机容量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建成光热发电装机累计超过4.5GW,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50年,光热发电可贡献全球11%的电力需求。
相对于国外的实际成效,我国光热发电领域发展相对缓慢,整个产业还处在示范工程的起步阶段,已建成项目基本以小型示范项目为主,尚无规模化运行的光热电站。
我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我国气候和环境条件对光热发电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核心设备和关键配件还有待实际项目运行检验;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支持方向不够明确,成本尚不具备完全市场竞争优势;三是上网电价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影响项目融资、推进;四是系统集成实战经验及专业人才储备缺乏。
三、技术问题已经解决、规模化示范急需跟进
早在2003年我国政府就开始酝酿建设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通过国内光热发电企业和整个行业近十年的努力,制约我国光热发电的核心设备和关键配件问题、系统集成问题等都已经解决,关键设备已实现量产国产化并拥有系统集成等经验,缺乏的是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我国现已具备了启动光热发电市场的基础条件。
2014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要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这无疑给光热发电提供了“推进器”。国际上成功经验表明,集约化、规模化、商业化示范项目的成功运营是撬动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关键,为响应国家能源发展的行动计划,实现预期目标,目前国内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的启动迫在眉睫。
四、政策建议
为尽快启动一批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尽早集中建成几个大型光热发电基地,建议出台系统的政策扶持框架:
(一)尽快出台《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要求及申请报告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是指导我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开发的框架性纲领文件,可使我国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项目的申请开发有章可循。2014年国家能源局已组织对《大纲》进行了征求意见讨论,但至今未能形成终稿予以发布,建议2015年内尽快研究出台。同时,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在西部规划几个大型光热发电能源基地,实现规模化、集中化发展。
(二)加大政策激励
第一,将光热发电纳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范畴。国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建议将光热发电纳入该基金支持范畴。
第二,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光热发电的政策激励力度,出台一揽子优惠政策。对于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增值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给予延期。
(三)明确电价政策出台时间表
合理的上网电价是推动光热发电商业化示范工程开发的关键,建议明确电价及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表。为鼓励发展储能技术及应用,建议就2020年前建成投产光热电站,按储能级别设定上网标准电价:配备7.5小时以上储能项目上网电价1.3元,配备4小时以上储能项目上网电价1.25元,配备1小时以上储能电价1.20元,无储能电价1.15元,电价补贴期限25年。
(四)加强企业装备、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目前国内一部分光热企业的技术装备实力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我国光热发电尚未实现产业化发展,缺乏大规模的实战应用案例,对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受到很大限制。对此,建议加大对光热核心装备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研发光热核心技术,实现光热关键装备国产化量产,在政府支持的第一批示范电站项目中明确一定的国产化比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热设备制造企业。
(五)创新项目融资模式
一方面,创新金融组织,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弱化投入新能源产业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低等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合理推广PPP融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在光热发电领域的应用。为确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应从政策保障、法律法规、价格体系、参与者合同标准等各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光热发电领域PPP融资模式的具体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