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动“真格”
不再为低效电站买单!
____与之前工信部2013年出台的《行业规范条件》执行力度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对不达标电站和相关产品动“真格”。
记者获悉,届时未达到《征求意见稿》验收标准的电站,将不能享受国家光伏上网电价补贴,仅可以脱硫标杆电价卖给电网。
虽工信部发布的《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本)曾明确指出,未达到行业规范条件门槛的企业,将无法享受国家补贴和退税优惠。但从2014年的执行情况来看,《行业规范条件》并未执行到位,低效产品享受到的政策优惠与高效产品并无差异。但随着近日两部委文件的相继颁布,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善。
有业内人士指出,光伏发展至今已经历了2-3轮的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周期。为消化过剩产能,光伏上游制造企业纷纷向电站运营商或服务商转型,在最新一轮的光伏电站投资建设热潮中,不乏光伏制造企业热衷自建光伏电站,此举对光伏上游企业来说,可谓一举多得——不仅可以消耗企业自身的产能,也可获国家补贴,并为今后企业转型预热。但如此一来,也催生了国家有限的光伏补贴为使用低效产品的光伏电站“买单”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部分光伏制造企业会将其生产的高效电池在市场上出售,低效产品则一般会用在企业自建的光伏电站上,以此获取国家补贴,这种行为明显与国家鼓励光伏技术进步的初衷相违背。”上述专家说。
国内长期对电站质量的忽视也为难了真正想进入的企业。以成立不久、准备大量收购光伏电站的中民投受阻为例,也可看出国内光伏电站质量的严峻性。
2014年中民投收购国内光伏电站全面受阻,具有实质性的收购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无非是对已建成的光伏电站质量的不放心。
“中民投宁愿自己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也不敢收购市场上现有的光伏电站。”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光伏组件价格已经降至3.8元/瓦,中民投却收购5元/瓦的组件,价格比市场高出很多,其目的就是要先保证光伏电站的质量,确保光光伏电站长达20年的稳定高效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