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群投资者,即使在到处洋溢着喜庆气息的新春佳节,也会在某一个瞬间,被突然出现的忧伤所笼罩。虽然他们有着不同的人生和不同的故事,却被股票账户中,同一只名为海润光伏(600401.SH)的股票连接在了一起。令他们稍显欣慰的是,即使海润光伏和相关方竭尽全力自我辩护,依旧没有挡住监管层调查的决心。
涉两宗罪遭调查
提出10转20高送转预案、前三大股东(杨怀进、九润管业和紫金电子)宣布巨额减持计划并火速实施、上交所多次发函询问、突然自曝巨亏信息……这些听上去似乎只会在电影中出现的曲折剧情,却真实地在海润光伏身上演绎着,由此引发的股价暴跌和市场各方的强烈关注,也引发了整个A股市场对于高送转题材股的反思。
其实在这一场风波尚在酝酿之时,《每日经济新闻》就第一时间给予重点关注,从1月28日开始连续刊发《10转20公布前14天暴涨40% 海润光伏涉嫌泄密》、《海润光伏反常态“10转20”涉嫌操纵股价》、《海润光伏股东提前减持涉嫌内幕交易》等多篇重磅报道。
就在2月16日,停牌自查多日的海润光伏带着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复牌,股票一度跌停。
海润光伏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证券监管机构已对相关主体在公司股东提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前后,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启动核查。
海润光伏进一步提示,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