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彩虹精化拟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大型工业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规模指标,按三年平均分配进行项目申报、实施。
南太湖管委会将为彩虹精化提供用地,协助其建立集研发、生产、经营、销售、光伏项目开发于一体的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主营生物降解材料、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投资运营、精细化工等业务。
据核算,此次合作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约16~18亿元,具体投资金额要视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当年电站建设价格而定。在光伏电站建设期内,彩虹精华除了利用自有资金外,还将通过现有银行授信及新增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同时准备通过定向增发、融资租赁、与基金公司合作等多种融资渠道,保证项目资金来源的充足。
彩虹精化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快速有效地拓展光伏发电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长远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影响,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