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2/11/63684.html
航天机电遭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3000万股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2/11/63684.html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3月31日,通威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威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4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本次质押股数为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公告指出,通威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为日常经营需求。鉴于通威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月27日,欧晶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万兆慧谷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万兆慧谷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月27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陈刚先生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质押股数为38,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日常经营和置换存续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37,32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93%。
3月27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6日,义乌奇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687,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累计减持金额为8.69亿元。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月24日,连城数控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兆恒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如东睿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在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3月23日期间合计减持4,695,60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减持价格区间为30.39元/股-73.14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31亿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月23日,国晟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本次质押股数合计为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自身经营需要。截至公告日,国晟能源持有国晟科技股份108,295,827股,占总股本的16.49%。本次质押后,国晟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1,9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6.39%。
3月22日,能辉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鹏飞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健丁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温鹏飞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86,175股;张健丁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41,600股。
3月18日,协鑫集成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前海金控于2026年3月12日至3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1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3月16日,禾迈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九智汇科(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港智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出具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港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华龙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49,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减持总金额为3.31亿元,减持价格为93.81-124.95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3月13日,双良节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双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双良集团立案。
2026年2月26日,拓日新能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奥欣投资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249,004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