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苏旷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苏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协议书》,乌恰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乌恰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进行项目建设。
根据公告,江苏旷达拟独资投建的项目为1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其中一期30MW,投资规模约为120,000万元人民币。
江苏旷达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快速有效地拓展在新疆地区的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影响,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