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洛阳市政府营造满足项目要求的建设条件,郑州新能源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投资约300亿元,用3-5年时间,在洛阳市境内根据项目所用地性质的不同,以相应方式依法取得与投资规模相对应的项目用地使用权,建设3GW地面农光互补电站。
由于上述协议中的3GW地面农光互补电站建设项目,涵盖了2014年4月12日公司与洛阳市政府签订的《关于地面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中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所以双方同意,废止2014年4月12日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
森源电气称,如此次签订的框架协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郑州新能源在光伏发电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该项目与公司高低压成套装置、电能质量治理设备等业务具有协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由于该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项目实施尚有较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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