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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革亟待钢领性法律推动

发表于:2014-10-27 00:00:00     作者:张旭东 来源:一财网
索比光伏网讯:能源和环境正成为舆论焦点,能源领域改革以及市场机制的建立也要求立法支持。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在依法治国的号召下,能源行业的法治、以及正在推动的市场化改革如何引入法律,都是能源行业关注的问题。

目前能源领域的立法主要由电力法、煤炭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部门法组成。而能源领域的纲领性法律的能源法的起草和制定酝酿多年,学界和行业呼声很高,但至今迟迟未能出台。随着治理空气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与排放紧密关联的能源领域迫切需要法律约束。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说,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肯定会通过法律来推动改革。能源改革,也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现在的情况是,我国都不同的部门法,约束和规范一些能源领域,但缺乏对能源总体的立法。

除此之外,有些法律,比如电力法,制定时间较早。有些条款与后期的法律存在冲突和滞后,一直在酝酿修订。今年6月份,国际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还召开电力法修订稿汇报会。

彼时,相关参与部门认为,电力法修订要充分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据此尽快完善修订稿,并按程序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煤炭法》6月底也经历修改,取消了关于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一系列规定,与简政放权相匹配。而更多的问题存在于执行层面,尤其是清洁能源领域。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风电、水电装机早已是全球第一,核电、光伏的增速也遥遥领先,但持续受到“弃电”困扰,影响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可再生能源法》中写明,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实际执行却很差。相关企业并没有因为违法而受到惩罚。虽然有屡次法律执行情况检查,改变也不多。可再生能源的部门规章和办法,以及企业的落实还在慢慢完善中。

此外,能源安全和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逐渐被高层认可。需要从立法层面给予支持,针对能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有学者建议针对企业立法监督,防止国资流失。

汪玉凯对记者称,大方向定出来,具体领域的立法就会加速推行,执行力则需要慢慢改善。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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