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是我国首个“全国扶贫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未来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相关人士不仅看好分布式光伏在农村的发展潜力,更认为“扶贫”是撬动分布式光伏农村市场的一把利器。
长期以来,分布式光伏在中国城市的安装推广一直围观者众多,参与者较少。而现在所提出在中国农村发展分布式光伏,其驱动力在哪里?优势又在哪里?本文将解答以上问题。
1、回报稳定胜过理财产品
首先,从农民的角度来说,安装分布式光伏的主要驱动力来自节约电费,以及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这点已经在安徽合肥“光伏下乡”项目中得到了印证。与此同时,在我国几个典型地区,农村分布式光伏的收益率(IRR)可以达到10%以上,超过了我国农民比较青睐的几种低风险金融投资品(如国债、稳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从政府的角度,来自中央政府的驱动力不言而喻,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提高政绩,获得国家光伏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用电质量等等,都是吸引地方政府积极开发农村分布式光伏的主要原因。
2、产权清晰实现屋顶发电
相比于中国城市,农村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可以解决安装光伏系统面临的一大难题:屋顶产权。在中国,能否安装住宅屋顶光伏系统取决于屋顶产权归属及其完整性。产权房的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然而,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城市住宅屋顶多属于共有这一特点极大地限制了在城市发展屋顶光伏。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的独户住宅则较少涉及屋顶共有,比较适合发展分布式光伏。
总体而言,农村地区除了“小产权房”和某些特定的公寓型住宅楼,通常的合规独户宅基地自建房没有70年产权限制,不会涉及屋顶产权共有带来的纠纷,是最理想的分布式屋顶建设选择。
3、其他经验
值得提出的是,在美国中西部和德国农村地区,已经通过名为“可再生能源合作社”的形式(包括农村社区与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合作及社区与融资机构的合作)开发农村电力,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通过这一形式,德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它使得德国农村地区从使用化石能源发电厂集中输配电的传统能源供给方式,转变成了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而且这种可再生能源合作社模式正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壮大。这种可再生能源合作社的形式,也非常值得我们在探索和开发中国分布式太阳能农村市场时,加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