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过组织开展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着力开发居民家庭闲置屋顶,重点探索居民家庭光伏发电发展、运营和管理经验,创新建设和管理体系,为推动居民家庭光伏发电推广和实施起到示范作用。
一、案例简介
为落实国家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探索居民家庭光伏发电发展、运营和管理经验,2013年5月,江西省发改委决定在全省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共分为三种建设模式,分别是居民自建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政府统一建设模式。一期工程补贴标准为4元/瓦,二期工程补贴标准为3元/瓦。
万家屋顶一期工程到2013年底收尾,验收合格1471户,装机7140.6千瓦。2014年度开始的二期工程,累计下达4679户建设计划,已经建成50%左右。目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接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个数居国网系统第一。虽然受建设条件限制,建成装机总量不大,但项目分布广、数量多、自用程度高、影响大,真正体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
二、主要经验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组织工程建设。2013年初,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题座谈会,委领导多次深入企业和项目进行调研,提前开展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政策研究和方案编制工作。5月份开始,印发了《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文件。9月份印发《江西省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把家庭光伏发电作为重点发展内容。
二是坚持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方便社会参与。去年上半年国家相关政策尚未明朗,一般光伏电站建设除了需办理核准外,还需要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才能上网。为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去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将光伏发电项目委托设区市核准,提出对于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居民仅需填写登记表,经核实的登记表等同于备案文件,要求参建企业提供从申请、产品选型、建设、并网到验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最大程度上方便了居民参与。
三是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在管理上,省发展改革委只负责设计政策和补贴发放,市、县发改委负责报名和验收工作,其它环节均由市场决定。项目申报由居民自愿参与,居民可以从供应商目录自行选择产品和供应商,自主议价,自主确定建设模式。
四是坚持合理补贴,突出政策引导作用。补贴标准的设计既要起到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的作用,又要控制在合理水平,防止过度补贴破坏市场的培育。考虑到居民家庭光伏发电综合收益率低于一般光伏发电项目,且在全国无大规模建设家庭光伏的先例,经过测算,一期工程投资按照4元/瓦给予补贴,二、三期逐步降低,最终与其它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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