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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实施“一主两翼”战略 与多企业共投光伏电站

发表于:2014-09-18 08:56:00    

华北高速9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与相关企业共同签署了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合作意向书。意向称,未来两年,项目的装机规模总量不低于200mw。

根据合作意向,约定甲方包括公司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是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商,乙方包括南瑞(福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和江苏苏美达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方,丙方是国电光伏有限公司,是电站建设总承包管理方,丁方包括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中能国电新能源开发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是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戊方是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光伏电站的专业运维方。

公司表示,为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光伏电站开发相关工作的开展。项目开发期间由丁方100%持有(甲方参与开发的除外),其形成资产的所有权和一切权益归属于为其专门设立的目标公司所有。目标公司是目标项目前期筹建、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唯一法律实体。未来两年,项目的装机规模总量不低于200mw。另外,目标公司股权收购价款以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9%为前提,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上网电价、预计可能的运维费等数据进行测算。

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公司在主营业务乏力的情况下,华北高速就转投光伏领域,出资2.25亿元收购了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50%股权。公司今年中报显示,该电站实现营收3154.3万元,营业成本1139.7万元,毛利率达63.87%,投资取得了不错收益。

对于公司投资光伏的定位,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将“一主两翼”确定为自己的发展战略,“一主”是指以坚持公路资产发展为主营业务,“两翼”是指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以及国家政策扶持的新领域行业中的发展。投资光伏项目是公司在新领域行业中的介入,至于光伏项目在公司业务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取决于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情况。将来随着投资项目在光伏领域中的稳步推进,光伏项目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和作用也就逐步确定了。

对于光伏项目运营风险的应对,上述人士表示,现在项目的防范架构有三层,第一层是 EPC 建设方,保障八年的电站质量;第二层是运维方,在 EPC 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做相应的电量担保保障;第三层为出让方,出让方相当于是一个兜底保障。总体来说,公司在应对风险方面一直是致力于将投资风险最小化。

如果将来分布式电站可以满足公司对于投资收益等要求,那么公司就会去考虑投资分布式电站。此前公司在接待投资者调研时曾表示。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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