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本网获悉,为优化南昌市能源结构,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南昌市发改委草拟了《南昌市鼓励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当天提请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意见南昌力争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8万千瓦。
意见指出,2014年南昌争取开工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万千瓦,确保建成3.6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万千瓦。南昌还要求凡屋顶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其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和推进屋面面积相对较大、屋顶承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公建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工矿企业、大型商场(市场)、总部经济园、种植养殖大棚等领域,积极开发建设发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风沙地、荒山荒地以及河道和航道的河岸、非通航水面、精养鱼池等区域有序开发建设设立光伏发电项目;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区域大力推广光伏照明。
此外,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再按对列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玩家屋顶项目除外),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统一标准的市级度电补贴,即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每度2.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据了解,南昌还将积极开展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鼓励城乡居民建设家用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