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没有直接体会到政策优惠,包括前期手续和政策支持上。”一位大连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港投资)高层8月下旬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公司是大连港大窑湾港区四期工程的项目单位,三个月前这一工程入选发改委首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
国家发改委曾在5月18日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清单,除去三十个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两个信息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两个油气管道改造项目外,余下46个项目均能对应具体的项目名称。
在这46个项目中,部委已批复的有20个,其中4个已开工建设,7个预计年内开工;另有18个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或者等待部委批复阶段。这一数据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采访地方发改委、项目公司以及梳理公开报道计算所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显示,46个项目中已有42个项目确定了项目公司,占比高达91%。这些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多元化状态,股东既有当地政府或者平台,也有外资、民资、央企甚至外地的国资企业。在研究投融资领域的专家看来,后者统称为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并不仅仅局限于民营企业。
截至记者发稿前,已有30个项目确定引入社会资本,占比将近三分之二。在采访中,一些地方发改委人士认为,正是这些项目已有社会资本入股,因而才被选为首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的示范项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示范项目名单之后,一些以当地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主体的平台公司也接到社会资本的入资咨询,当地发改委则将社会资本再次入资的条件交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商谈具体的合作事宜,社会资本进入的增量条件也呈现多样性。
30个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
此前,对于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外界仅仅将社会资本解释为民营资本,实际上有所误解。金永祥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会资本是从地方政府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地方财政及其控股的平台出资的资本都可以称为社会资本,因此民资、外资、央企、外来的国有企业都可以称为社会资本。
在计算油气管网及铁路项目时,本报记者则将中石油、中石化或者铁路总公司出资之外的资本计为社会资本。依据前述两个标准,本报记者统计显示,已有30个项目确定引入社会资本,数量占到46个具体项目的三分之二。多个省份的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正式因为这些项目在国家公布之前已有社会资本进入,所以才会被选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的示范项目。
在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中,社会资本的占比超过50%的项目数量为15个,占到确定引入社会资本项目总数30个的一半。“社会资本占比多大还是取决于商业谈判,没有一个固定的方式,社会资本进入一个项目,最好是社会资本控股,以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会资本如果是参股的话,只是财务投资者,(社会资本)会觉得自身并未掌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5个项目之中,有9个项目是由社会资本全资控股。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些煤化工、港口及高速公路领域。前述福建省发改委人士对本报记者称:“这些项目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
光伏项目也属于市场化相对较高的项目。前述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负责人在调研光伏示范园区之后对媒体表示,社会各界都在尝试成立基金,用于光伏电站投资和收购。
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信部已分两批向19家民营企业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获牌的虚拟运营商已在开展业务,有关民营企业可参与宽带接入网、数据中心、移动虚拟运营试点项目。
对于外界关注较高的油气管网引入社会资本的两个项目,国家能源局早在今年2月已正式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通过政策明确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但是,根据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年报,油气管网是两者亏损的板块,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如何盈利仍值得关注。
20个项目已获批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发现,46个具体项目中,有20个项目相关部委已批复,其中7个项目预计年内开工,另有4个项目已开工。另外,仍有18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占比近4成。本报记者尚不确定其他8个项目的具体进展。
“示范项目几乎都不是新项目,而是已经在进行的项目。”曾跟踪过这些项目的基础设施领域咨询公司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表示,“没有批复的项目,前期做的工作也比较多,不少是各地按部就班推进的项目。”
除上述46个具体项目外,因为无具体的项目公司对应,进展信息比较模糊。如,30个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项目,国家能源局在2013年8月已批复了18个示范区。一些项目则在国务院作为80个示范项目公布前,就已经开工建设或者投产。
今年4月,发改委能源调研组的相关负责人在走访12个示范区后对媒体表示,部分园区已经建成投产,一半以上已经开工建设。在发改委5月份公布项目清单后,四川等省份已向国家能源局提交材料,申请余下的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项目,但这些项目尚待国家能源局核准。在5月份下发的通知中,国家发改委称,对于已开工的项目应加快投资建设运营;对于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对于被列入80个示范项目是否带来变化,前述大连港投资高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现在还没有直接体会到政策优惠,包括前期手续和政策支持。”
福建省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家审批的项目比较规范,前期材料报送相关部委,几个部委核准之后知会发改委,发改委就会批准,审批会加快。”这位人士称,“项目公司政策上并没有特殊优惠,需要自有资本金要达到30%,贷款等其他资金为70%,具体的贷款利率是否有优惠需要项目公司和银行商谈。”
在他看来,国家公布的示范项目和地方公布的示范项目也存在一定的竞争,“国家及省市公布的示范项目都是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的选项”。
增量社会资本进入条件各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多方了解到,在成为示范项目之后,一些以当地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主体的平台公司也接到社会资本的入资咨询。但是各地发改委和项目公司的表态各异,增量条件也呈现多样性。
多个省份的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具体的入资条件找项目公司谈。”但部分省份的发改委也描述了希望入资的社会资本的具体情形。
“希望投资入股比例不能太低,至少10%,只投1%、2%没意思。光有钱也不行,希望进入的社会资本可以有集装箱业务、码头航运的经验。”宁波市发改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前述福建省发改委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发改委)可以协调社会资本进入,但是如果项目单位坚持反对的话,也不好办。“因为最开始申请项目还是以原项目单位申请的。社会资本可以结合项目盈利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他说。
项目公司的表态亦呈现差异,甚至在同类项目上。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的民资项目业主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项目处于等待批复过程中,公司自有资金能够保证项目建设,暂不需要社会资本入资。”
建设类似项目的前述大连港投资高层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股份占比方面,社会资本占比最多只能到49%。”
大连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属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前述高层表示:“希望有物流公司、船务公司、码头运营商加入:如果这些公司入股,将来在集装箱搬运等方面管理便利,也可以保证货源。”
事实上,这些社会资本的入资能够使项目单位的股权结构多元化。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入股的社会资本可以通过长期持有获取股权收益。前述宁波市发改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会资本)在后续经营方面也要合作下去,不是光投点钱就行。”
一些高速公路项目则通过政府回购实现收益,即采用BT或者BOT模式(PPP模式)。这一模式也是中央高层在推动的融资模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整理发现,一些项目综合运用了两种模式,如北京地铁16线。“混合所有制是指股权层面的合作,PPP是指政企合作,不一定是股权层面。” 金永祥说,“80个示范项目主要是利用社会资本,并没有强调混合所有制或者PPP。”
本报记者注意到,推出80个示范项目以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提法首度在今年4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因此,80个示范项目或将成为中央试图推动项目混合所有制和PPP模式的试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