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自2004年加拿大首次对我烧烤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截至2009年11月,我已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其中,美国自2006年11月以来对我发起“双反”调查共23起,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仅2009年美国就对我发起10起“双反”调查。中国的光伏行业也没能摆脱“双反”的纠缠。
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初裁决定: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部分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了相应的倾销税率。台湾光伏企业遭受重创,但是台湾光伏协会却表示很淡定。天合光能作为被调查企业之一,在初裁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应对的“奇招”。更有趣的是,“双反”作为保护美国本土企业而发起的调查,竟是应德国SolarWord的上诉要求而开始的。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