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光伏产品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根据美方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3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此次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双反”税的情况下,再次试图发起“双反”调查并征收高额税。在业内人士看来,美国此举是损人不利的行为。

再遭“美国劫”
倾销税公布后,根据测算,“双反”的合并税率最低的是天合光能,为29.30%;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韩华均为47.27%;尚德则是49.24%;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191%。台湾地区的昱晶能源税率是27.59%,茂迪工业为44.18%,其他公司定为35.89%。而这无疑对2013年大陆及台湾地区创造近15亿美元的光伏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打击。
这一次,来自台湾的“电池”公司被放在了这轮禁令中,这也是与2012年美国对华光伏第一轮“双反”制裁相比最不同的一点,会促使中国大陆的组件厂商蜂拥至马来西亚和韩国采购相关光伏产品,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组件将全面受阻。
如果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均做出肯定性裁决,认定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如此高额的惩罚性关税将彻底将令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失去竞争力。
各方反应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此前表示,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该负责人指出,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美方今年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美国智库学者和太阳能行业协会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利益,并减少太阳能产业相关就业岗位。
一家大型光伏企业的高管称,现在确定的税率要比当初预计的高一些,“之前觉得可能在30%了不起了,没想到居然还有165%的税率。”他说,一些尚未对此“双反”做足够反应且对美仍然有很大出口量的公司,有可能与台湾企业一样受伤,“有些公司若有准备的话,会好很多。”
隆基股份一位高层表示:“我们公司的法律部门曾就这一问题也做过探讨,上游硅片厂商是否受此事的影响?我们后来看了相关条文后判断应不受影响的。我们大部分的产品出口到海外,包括这次申诉人Solarworld也用我们的硅片。如果多晶硅和硅片公司的下游客户集中于大陆组件厂,受影响的比例或许要大一些。”而一位熟悉昱辉阳光的人士也提及,昱辉阳光的不少产品是在海外代加工的,即便受到了“双反”的征税要求,可能也不会有太大的波及。
也有人表示,受美国‘双反’影响之后,大量台湾地区的光伏企业也可能去其他市场谋求发展,进一步加剧其他新兴市场的竞争。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7/28/2140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