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对于政府与产业,乃至企业的关系,李克强说,政府必须要给企业松绑,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要把该做的做起来,把该放的放掉,让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
那么,政府应该怎样为企业松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和逻辑?对此,《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专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湖南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肖毅敏。
科技创新政府担当何在?竹立家:一般来说,政府有两个主要功能:其一是制定公共政策,包括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就业政策、医疗政策等,政府的各个部委,是履行这一职能的具体部门,制定公共政策是政府的基本任务;其二是监督公共政策的执行,政府在制定好上述公共政策后,需要落实到各个行业执行,但是各行业能不能将其执行到位,就需要政府进行监督。
因此,政府在产业政策和科技创新方面,应该承担的是制定政策和监督政策执行这两大职责。
赵秀池:产业政策是宏观调控政策之一。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逻辑是弥补市场缺陷,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服务;促进经济增长。为此,要促进鼓励类产业的优先发展,抑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由于科技投入的成本较大,在短期内很难取得回报。所以,政府应该通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等鼓励其发展,包括给予科技企业以税费的减免,或贷款的支持与财政补贴、人才引进奖励、办公用房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肖毅敏:我国目前的经济模式是“国家市场经济”,其显著特征是国家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承担着维护经济秩序、引导经济秩序的职能。这种模式促使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30多年里保持着持续的高速增长,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正面清单”的作用。
在这一模式下,我国政府在经济建设中不仅发挥着裁判员的作用,还扮演了运动员的角色。当我国经济总量大大提升以后,政府引导市场经济的职能和方式也面临着升级。
政府对高新技术的支持是没有错的。比如关系到信息安全的操作系统,政府应该制定政策引导市场。
财政补贴政府该怎么发?竹立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越来越多地鼓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应该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贴,并且逐步加大对高科技产品的扶持力度。
从补贴方式看,以往政府对企业发放的补贴很大部分被浪费掉或被挪用,因此,政府不应该针对某一具体企业进行补贴,而应该对产品或具体购买者进行补贴。
虽然
光伏产业的发展和政策制定,属于政府的职责,但光伏产业的失败,到底是由于政策失误,还是在技术方面、管理方面出了问题,应该通过具体的数据来分析论证,而不能单方面认为是由政府补贴过度所造成。
赵秀池:政府与企业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企业是市场主体,政府负责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管。政府既要做好市场准入、退出,企业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的监管,又要做好信用信息平台等的服务。
政府对企业发放补贴的逻辑是,企业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自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即出现了经济学中的外部经济问题,企业没有生产的积极性。通过补贴,促使企业取得应有的报酬,鼓励其生产。
肖毅敏:对于光伏产业而言,作为新能源行业,政府应该给予其政策扶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为了追求地方产值,打着扶持高新技术的旗帜,不科学地扩大光伏产业的产值,从而导致光伏产业的失败。
从目前情况看,大量技术水平较低的光伏产品大规模生产,这就使政府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事实上,政府应该扶持高精尖、高技术含量的光伏产业,而不应该仅仅针对光伏产能进行补贴。
房地产市场要不要调控 怎么调?竹立家:房地产业这样关乎公众衣食住行基本需求的行业,应该由政府制定政策方向。因此,房地产业应该需要政府调控。
但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房地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通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来实现房地产业的发展目标。不过,房地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必须让公众参与进来。因此政府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前,应该进行充分的调研,并且应该听取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赵秀池: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存在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调控。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对房地产业调控也是显而易见的。
原因有三:首先,房地产业的地位非常特殊,关系国计民生。第二,房地产市场靠市场自发调节不能实现供求平衡。第三,房地产市场不具备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完全竞争的基本条件。
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应该是完善市场体系,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及制度,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实现房地产市场的总量与结构上的供求平衡,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市场差异很大,对于不同城市一定要采取差异化政策。对于供不应求的热点城市,还是要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肖毅敏:政府引导房地产业是合理的,但是政府对房地产业不应该进行需求调控,而应该是成本调控。
过去政府实行的“限购”政策是一种错误,因为“限购”实际上是控制了房地产业的需求,从而限制了整个房地产业的发展。
从目前各地正在松绑的“限购”政策看,这一限制需求的政策确实需要改变。那么,政府应该怎样科学地调控房地产业?
首先政府要把自己“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角色区别开来。作为运动员,作为卖地的主体,政府要把自己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职能分开。二者分开后,利益完全不相干的话,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
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高企,主要是由于地价推动。首先,我国的地价很高,其次,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存在寻租行为。
政府调控房地产业应该调成本。比如,卖地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而是通过政府限价的方式来进行成本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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