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业公司代缴代管电费,没有供电的独立账户,光谷关东街玉龙岛花园小区业主——詹才翰老人花2.52万元建的光伏电站不能并入公共电网,余电不能卖钱,更享受不到国家的补贴。昨日,《家庭用电物业代管 詹爹爹光伏梦难圆》报道刊发后,引起读者热议。
尤其是在光谷关东街玉龙岛花园小区中,不少业主拿着报纸仔细阅读。武汉市房管局对报道高度重视并表态:经调查核实后,将举行多方参加的会商协调,力争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 声音
居民:利民利己的事为何难解决
玉龙岛花园小区,有一位一直关注环保事业的业主,名叫阎大林,他告诉楚天金报记者,去年他就产生了安装5千瓦家庭光伏电站的想法。然而,他今年1月初向供电公司申报并网时被告知,因小区用电由物业公司代缴代管,业主个人不能申报,需找物业公司申报才行。他又到有关部门跑了十多次,至今物业仍不同意给他申报。
阎大林感叹:“我们想做的,不过是一件利国利民同时也利己利人的事。对于政府来说,居民自己投资,自己建设,好处多多,虽然有障碍,但技术上解决并不是难事,为什么就推动不了?”
另据玉龙岛花园小区居民反映,此前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目前已经基本瘫痪,小区内部无法协调此事的解决。
武汉市发改委:光伏发电采取备案制
据武汉市发改委能源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推广光伏发电的优惠政策。目前,尽管武汉暂未制定相关地方政策,但国家的政策一直在积极执行。
比如,为推广光伏发电,减少审批流程,目前已经由此前的核准制改为现在的备案制。而且,对于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居民不用自己备案,由供电公司统一向武汉市发改委办理备案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