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政策是指通过包括贷款、私募基金、发债、发行股票、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笔者估计,绿色产业在今后五年内每年需约投入约3%的GDP(每年约两万亿左右)。在全部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估计约为10%-15%,社会资本投资的比重将占到85-90%。在目前价格体系无法完全反映绿色项目正外部性的情况下,如何吸引社会资金配置到绿色产业,是政策面临的一大挑战。
要掌握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运用,就要知道绿色金融产品的类别。
绿色贷款
绿色贷款的政策,一般是指银行用较优惠的利率和其他条件,来支持有环保效益并同时限制有负面环境效应的贷款项目。绿色贷款包括了针对零售银行个人顾客的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绿色信用卡业务,以及面向企业的项目融资、建筑贷款、设备租赁等等。
企业贷款方面: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是目前全球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根据赤道原则,如果贷款企业不符合赤道原则中所提出的社会和环境标准,赤道原则的参与银行将拒绝为其项目提供融资。赤道原则的意义在于,其第一次将项目融资中模糊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数量化、明确化、具体化。截至2013年,采用“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有78家,分布于全球35个国家,几乎囊括世界主要金融机构,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超过86%以上。中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在赤道原则的官方网站上显示为参与成员 。
在中国,目前已经有一些鼓励绿色信贷的规定和政策意见(如《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绿色信贷指引》),但许多还停留在原则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没有到位。这些绿色信贷政策主要针对遏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贷款,却较少提到为环保行业或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贷款等促进类措施。在推广“赤道原则”方面,环保部编译出版了《促进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赤道原则及IFC绩效标准与指南》,但赤道原则尚未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及。
绿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
目前国际上大规模的绿色直接投资,主导方仍然是国际知名的金融集团,同时也有一些专业投资者参与。
1999年,世界资源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成立了“新风险投资(New ventures)”项目,并得到花旗集团在资金上的支持。该项目专注投资新兴市场环境行业中的中小企业。1999年至2012年,该项目共帮助367个“产生明显环境效益”的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总共3.7亿美元,累计减排二氧化碳330万吨、保护耕地450万公顷,节水净水57亿升 。著名的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limate Change Capital从事全方位的绿色产业投融资业务,其私募股权部门只投资于500万欧元至2000万欧元之间规模的公司,行业限制在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能源效率、垃圾处理和水务 。其他国际上专门开展绿色私募/风投股权的公司还有Environmental Capital Partners等数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