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乌龙”案补偿明确 两周内实施完毕

来源:证券日报发布时间:2014-06-17 09:26:27

索比光伏网讯:6月16日,按上交所有关决定,海润光伏除权参考价7.95元/股被作为其当日计算价格涨跌幅度的基准,依此计算,公司股价当日报收于7.6元/股,跌幅达到4.4%。

而实际上,根据上交所对“(海润光伏)6月12日收盘价格(7.35元/股)不作调整”的决定,以公司当日收盘价7.6元/股计算,其涨幅达到了3.4%。

上交所的决定令6月12日没有卖出海润光伏股票的投资者获益。同时,根据上交所公布的“(7.95元/股-实际卖出成交价格)×实际卖出股份数量”预案,于6月12日盘中卖出海润光伏股票的投资者,也将获得相应补偿。

海润光伏承担责任

连日来,海润光伏“除权乌龙”事件备受各界关注,所幸的是,上交所及公司方面均勇于承担责任,令投资者损失得到了补偿。

早在6月6日,海润光伏发布201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除原海润光伏20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6股公司股份;本次转增股票除权日为6月1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6月13日。

也就是说,方案实施后,海润光伏总股本实际增加4606万股,增加比例约为4.4%。而依照上交所有关规定,海润光伏除权参考价格=海润光伏6月11日收盘价8.3元/股/(1+4.4%),即7.95元/股。

不过,6月12日上午,海润光伏行情表显示出来的除权参考价却是7.16元。

上交所6月13日发布通报称,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未充分考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并非面向全体股东这一特殊性,在向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操作申请单中,未明确提示公司定向转增的比例;另一方面在于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在具体操作审核中未充分注意该特殊性,按公司向全体股东转增1.6股得出公司除权参考价。

对于上交所的调查结果,海润光伏也表示认同,并积极承担责任。6月12日公司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并与交易所沟通认为,公司未充分考虑本次定向转增股本的特殊性,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操作申请单中未明确提示公司定向转增比例,是上述事件产生的一个原因,海润光伏确认将与交易所共同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投资者补偿两周内实施完毕

6月1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就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事宜补偿相关投资者的预案》表示,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因上交所与公司原因出现误差,对交易有所影响。鉴于此,上交所与公司本着责任共担的原则,拟共同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投资者予以补偿。

同日,海润光伏也发布了与上述预案内容一致的公告,表示拟与上交所“共同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投资者予以补偿。”

根据预案,上交所及海润光伏将针对6月12日上午卖出海润光伏股票并实际成交的投资者,拟以其正确的除权参考价(7.95元)与投资者实际卖出成交价格的差额计算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7.95元-实际卖出成交价格)×实际卖出股份数量。

对于此次乌龙事件,上交所表示将举一反三,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将督促公司提高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此事。

而根据预案,上交所和海润光伏将尽快细化明确补偿操作方式,并在预案公布后两周内组织实施完毕。

原标题:海润光伏“乌龙”案补偿明确 两周内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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