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经信委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产品申请材料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申请表电子版以设区市为单位打包发至chenb@zjjxw.gov.cn。
(二)第一批申报且未列入目录的企业,申报材料如有补充完善,请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市经信委汇总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如无变化,将默认进入评审程序,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联系人:产业投资处陈波,电话:0571-8705679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