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问题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4-06-03 23:59:59 edwar0216:财税[2013]66号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假设销售了100块钱的电力,销项17块钱,进项抵扣9块钱,应缴8块钱,在该政策下实际缴纳4块钱税是吗?还是说所谓的50%是对于销项税额来说的?也就是销项只有8.5块钱,进项抵了8.5,所以不用缴增值税了?
axda2500:错,销售电价100元,实际销项100/1.17*0.17=14.53元
进项抵扣9块钱,按理需要缴税5.53元,退税2.765元,按照应缴税5.53计算城建附加和教育附加
退完税,把退税所得列入补贴费用,和利润合并后,计算所得税
当然,所得税就复杂了,个人的话,因为不是偶然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企业的话适用企业所得税,这个算法适合一般纳税人,小额纳税人直接适用3%税率,不抵扣
jjbleo:我查了网上,只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通知,是否有详细的文件?像江苏省地方政府是否有相关政策出台?
axda2500: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全国都一个德行,除非是营改增试点省,略有不同
>>点击前往参与讨论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6/03/217030.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