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2014年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
围绕这一建设目标,江西省政府在《方案》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万家屋顶项目除外),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即: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省里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
此外,《方案》要求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地建设独立光伏电站项目;继续实施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鼓励居民建设家用微型光伏电站,2014年要争取建成5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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