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日债权人的一再坚持和沟通下,11时28分中信建投同意雷海强与三位投资者代表进行商谈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问题。与他们进行商谈的人是一位自称为中信建投法务部人员,当投资者质疑其资格时,对方仅称自己是中信建投内部的人。
不过,商谈的最终结果让雷海强及在场的债权人颇感失望。雷海强向记者表示,双方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但中信建投代表以没有适合开会的场地为由拒绝开债权人会议,并称未超过50%的债券持有数量,即便开会意义也不大。
雷海强向21世纪网表示,此前原本定于3月26日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临时取消,中信建投称债民持债比例未达到10%。而此次会议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征集委托,已经大大超过10%的比例,但中信建投又在找理由推脱。
在债券持有人看来,中信建投作为超日太阳上市保荐机构及11超日债主承销商、11日超日债债券收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应该属于他们的代言人。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表示,超日债在发行过程中有涉及虚构利润和应收账款等问题,超日公司和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之初涉嫌采取虚假材料欺诈发行,这为超日债违约埋下隐患。
记者获得的一份《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显示,此次会议有6条议案,每条议案都指向中信建投,分别是“对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及不尽责行为予以谴责”、“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本息先行垫付”、“请求证监会对超日公司、中信建投及相关中介机构在11超日债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的议案”等。
针对上述事宜,中信建投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因为没有参与与债民代表的交谈,所以对当时情况不太了解。此次拟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中信建投方面并未同意,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应以正式公告为准,不要听信网上谣传。
该工作人员表示中信建投一直在履行相关职责,并在积极筹备债权人会议,之所以至今未召开债权人会议,因为目前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过少,不能形成有会议有效决议所需的50%,为不浪费人力、财力现在才未急于召开债权人会议,至于何时开会时间不能确定。
据中信建投公告显示,截止4月29日下午17时,截至2014年4月29日下午17时,本次会议筹备组共收到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211,905,200元(包含2014年4月24日17时之前已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1.19%。
核心提示:超日债维权律师雷海强表示,若中信建投方面未征集到50%受托比例,或不会参加*ST超日破产重整会议。这种情况下,将由银行、供货商、职工等其他债权人决定重整计划草案是否通过,而11超日债债民的获清偿比例将无法由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