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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落后产能现死灰复燃苗头 地方政府越位干预

发表于:2014-04-28 07:41: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出口欧盟受阻品质竞争有心无力

根据我国与欧盟之间关于光伏产品的价格承诺谈判,2013年8月6日起,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欧盟市场设定的价格底线为56欧分/瓦(约合76美分/瓦),同时中国输欧光伏产品每年总量不得超过7吉瓦,有效期到2015年年底。该价格底线按行业性成本下降可适时调整。

记者从中电光伏、常州天合、晶科能源、河北英利等多家光伏龙头企业了解到,价格承诺执行以来,我国商务部与欧委会反复谈判争取来的出口配额,却因企业产品的品质竞争力不足,而白白浪费。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粗略估算,实行价格承诺后,我国光伏产品对欧盟的出货量同比下降70%以上,这意味着出口配额的利用率不足30%。“设定价格底线后,我国光伏组件在欧盟市场的‘低价’优势彻底丧失,产品的品质成为竞争力决定因素。”王世江说。

中电光伏市场部经理钟章伟介绍,价格承诺之前,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长期占据着欧盟约70%的光伏市场份额,其余份额被台湾、韩国、日本及欧盟自身的企业瓜分。日本与欧盟的光伏产品以高档光伏组件为主,而韩国、台湾与大陆的产品都属于中低档。去年8月以来,原属于大陆的市场份额主要被韩国与台湾的产品抢占。

“总体而言,我国中低档产品的质量不如台湾与韩国,高档产品性能不如日本与欧盟,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已不足30%。”王世江说,“全球十大光伏企业中,我国虽然曾长期占据了8个席位,但在欧盟市场被广泛认可进入高端品牌的只有无锡尚德。去年无锡尚德破产重整后,我国光伏行业大而不强的局面更显严峻。”

据了解,SUNPOWER、日本夏普等全球光伏行业以技术领先著称的公司,其高效光伏电池的光电转换率已达到22%,而我国还停留在两三年前的约20%。

高纪凡介绍,我国光伏行业多年来走了一条低价竞争的发展道路,对产品品质与品牌影响力重视不足。“对欧盟价格承诺后,原有的缺陷被突显出来。中国光伏产业是否良性发展,不仅要看全球的市场份额,更要注重在欧盟、日本等光伏高端市场的占有率。”

采访中,中电光伏、常州天合等光伏龙头企业都坦言,我国光伏行业兼并重组的迟滞造成优势企业难以胜出,长期在盈亏平衡点附近挣扎,导致产品升级“少钱可用”的困境。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王勃华介绍,另一方面,我国光伏产业走高品质道路还面临着市场端的短板。“高性能光伏产品面市之初往往性价比不高,具备市场竞争力需要市场与时间的培育。在市场端,日本、美国市场对性价比的敏感度较低,而我国一直是低价竞标。”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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