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在5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公告。
“但中信建投至今未回应”,雷海强称,他作为11超日债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的持有人推举的召集人,已经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自行发出通知召开11超日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据悉,他已以邮件和快递方式向深交所和*ST超日发出通知,在5月5日于中信建投北京总部大堂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值得说明的是,雷海强此次通知拟召开的会议议案包括,谴责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在履行受托人职责时的不尽职行为;请求证监会立案调查;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的本息先行垫付;审议中信建投无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公司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