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30,在上海漕溪路 222 号航天大厦南楼 7 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9,146,5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9.12609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文正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吕红兵、余卓平、董事何文松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陈亦英、董事左跃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孙烨律师见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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