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记者从航禹太阳能获悉:据有关方面得知:继美国、欧盟之后,从不对外来光伏产品设置关税壁垒的澳大利亚也即将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目前已经递交,尚未正式立案公告,月内或出最终消息。
如果消息属实,这将是继美国、欧盟后第三个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的国家,无疑将使国内部分厂家的销售再遭打击。国内光伏企业中,英利、浙大桑尼等在澳洲有较大出口份额。
随着全球光伏产品需求量较大的美国、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调查之后,日本、澳大利亚、印度、东南亚等地区成为国内光伏企业的重点海外目标市场。其中,澳洲光伏生产企业极少,中国企业与澳洲本土企业的竞争历来不是很激烈,因此,相信此次消息会给国内光伏企业带来不少震惊。
不过航禹太阳能董事长丁文磊认为,无论海外贸易战进行的如何激烈,随着国内光伏产业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走向成熟,国内光伏企业对于海外市场双反调查的应变能力也将不断增强。同时,随着西部大型光伏电站的有序发展和东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国内光伏企业将逐步摆脱对海外市场的依赖。
双反知识科普:
反倾销:
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
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光伏双反大事记: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将分别被征收31.18%、31.22%、31.14%的反倾销税,未应诉中国光伏企业的税率为249.96%。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指出,将无锡尚德倾销幅度从31.73%下调至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