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月14日裁定,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政府将继续对此类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这类产品的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透过此案可以看出,中美光伏贸易战走向纵深,一旦付诸实施,将对逐步走出产业低谷的中国光伏企业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
2012年,美国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严重降低了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的竞争力。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启动“双反”调查后,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大幅下降,由2012年1月的3.87亿美元减少到当年8月的0.85亿美元。2013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额约10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对美出口份额占比约10%,出口额比上年下降约50%。
美国“双反”裁决仅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片或使用中国光伏电池片的光伏组件,税率24%至36%。大致约合每瓦20美分的新增成本,将电池环节置于台湾地区代工仅增加每瓦5美分的成本,因此,中国大陆企业大规模选择台湾地区代工产品。2013年,中国大陆从台湾采购的太阳能电池有3吉瓦,占到光伏产品总出货量的30%。美国对中国台湾地区采取“双反”新措施,不但影响了我国台湾地区出口光伏产品,而且也阻截了大陆企业台湾代工环节这一规避渠道,使我国大陆光伏企业无法再“绕道”台湾出口。
我国光伏企业盲目扩张导致产能阶段性过剩,80%以上的产品依赖出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占60%以上。美欧相继实施“双反”调查,再堵住台湾“漏洞”,必然会引起供需失衡,导致新的价格战,致使企业难以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目前,主要大厂电池组件制造成本约为每瓦0.6美元,而国内市场报价已低于每瓦4元(含税价),海外报价每瓦0.41欧元,已接近甚至低于企业的生产成本。
美国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极易引发全球范围内光伏贸易争端的连锁反应,使整个产业链陷入混乱。为促进我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继续对进口美国的光伏上游产品多晶硅发起“双反”调查;同时,将多晶硅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堵住外商逃避“双反”税的漏洞;鼓励出口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增加技术创新资金投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优势,从光伏发电采购、入网补贴和融资优惠等政策方面激励市场,积极培育国内光伏应用市场,推动光伏应用市场发展;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不放弃美欧市场,大力开拓日本、韩国以及南美、非洲及东南亚地区等潜在市场,扩大在新兴市场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