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自此,被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连带其黑社会组织400亿的巨额资产将接受审判。
刘汉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曾任上市公司金路集团董事长。
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汉龙高新、广汉佳德、凯达实业、四川平原、丰谷酒业等公司为贷款融资平台,骗取贷款46亿元人民币;入股境外赌博公司,组织邀约境内居民前往澳门参赌,以“洗码”方式非法获利2.3亿元港币。
刘汉旗下的资产帝国可谓庞大,专案组侦查表明,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
刘汉旗下的巨额资产,由汉龙集团就可以窥其一斑。汉龙集团涉及资源开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土地开发以及商业百货等行业,全资或参股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近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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