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能源局发文下达浙江省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明确秀洲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规模为90兆瓦,2014年确保建成35兆瓦。
文件对项目建成时间、项目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要求:列入我省2014年光伏发电计划的项目需在2014年6月底前开工,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项目享受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电站的补贴,以及省、地方出台的相关补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级或县级发改部门备案,项目备案尽可能简化程序。项目计划实行滚动管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于2014年6月对全省项目计划进行中期调整,年底进行清理。市发改委和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需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屋顶管理,帮助项目业主落实屋顶。鼓励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或地方电力企业与光伏发电项目业主、电力用户签订三方协议,代替光伏发电业主收取用户电费,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代收服务费。电网企业负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工作,确保电源电网同步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