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武威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武威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安信信托(14.96, 0.05, 0.34%)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6个月。
本议案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4-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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