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日前在江苏无锡召开的服务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推动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理解、把握国务院支持光伏行业的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从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四个方面做好光伏发电应用管理,推动光伏行业技术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
Q:2013年光伏产业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分布式,相关领导在各种场合表达义不容辞支持分布式,能源局主要领导10月中旬也将今年分布式发展目标提至6GW,可总感觉雷声大,雨点小,观望气氛浓厚,真正落成的项目不多。对此,您怎么看待?
A:很好的问题,一针见血。其实很多人都会在心里问为什么政府支持了,电网也表态了,可企业却顾虑重重,投资者犹豫不决。关键是在一片热闹下,大家并没能看到一个合适的商业模式,也就是盈利模式。
Q:各项《意见》、《方案》、《修订案》等政策相继出台,分布式的补贴和管理细则也日渐清晰,为什么说仍未形成可操作的商业模式。
对于投资人而言,他需要经济效益,他需要清楚看到一个可计算、可预计投资回报率,才会愿意参与进来。以下三个问题没有清晰地解决,分布式发展恐怕仍难有实质进展。
1:终端用户消纳的不确定性会影响投资收益。
2:电站完工后产权的风险性。
3:终端用户消纳的持续能力。
Q:您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1:终端用户消纳的不确定性会影响投资收益。
为什么很多投资者愿意投地面电站,而对分布式只敢远观。因为地面电站的规则很简单,知道当地的日照等关键指标数据就能大致计算出发电量,再结合电价补贴,可计算出收益和回报率。中间没有太多你需要对口的窗口,没有太多的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而分布式,多少电是用户自发自用的,多少电是并给电网的。前者,我可能是以低于当地工业电价的一个优惠价格和用户签署售电协议,以嘉兴市为例,一个工业企业,它的工业峰谷电价比如是0.91元/度,那因为我租赁了它的屋顶,我愿意以0.81元/度电卖给他,那如果他午休、节假日、或机器故障,他用不掉发的电,这些电就需要并入电网,电网则以0.42元/度的脱硫价格和你结算。可这样的比率是个变量,不同用户会不同,同一用户也会经常变动,可两者的收益差太大,所以无法对项目计算一个稳定的收益率。
2:电站完工后产权的风险性。
屋顶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能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协商三者关系,再有,如果未来25年内,业主需要拆掉建筑物另外它用或转让他人,这些不确定因素都造成未来项目产权的风险,因为屋顶毕竟不同与土地。
3:终端用户消纳的持续能力。
终端用户会否发生停工歇业,转产或厂房转让后下一个用户是否能维持同样的用电水平都会影响项目未来的盈利。
Q:大家都在说要创新商业模式,那针对这点,您认为创新商业模式该是怎样的。
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创新,这是个集体行为,单靠企业的一己之力是做不了的。比如针对问题一回报率无法计算,分布式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这2部分的补贴如果采取差异化,例如上网部分的补贴参考西部电站,甚至略高一些,因为东部光照不如西部,那投资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计算了。
针对问题二,如何获得稳定屋顶资源。面对业主过多,各方利益不一致,彼此精力的耗费只能让政策空转。那在分布式发展的前期,唯有实行统一,由园区政府统一屋顶资源,如果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屋顶资源只是这部分面积的上移,也是属于国家的,政府统一用光伏发电,发展地方经济和保护地方生态,面对未来,没人可以置之度外,没有时间再协调各方利益,讨好各方意愿了。世界上唯一越来越少且不能复制的只有传统能源,再用100年已经是乐观;世界上唯一越来越多的就是污染、灾害和不断攀升的气温而且不能回头。勇气、决心、行动。屋顶资源统一了,电站业主只要面对园区政府,那电价也可以统一了,免去跟动辄数百家屋顶用户一个一个谈的繁琐和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结合微网和储能,实现园区的各个屋顶分布式发电,统一并网,根据各家的用电需求实现配送,就类似发挥一个水库调节的功能,这样能让光伏屋顶发的电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园区消纳利用,这样又解决了消纳的问题。
Q:现在各方声音都在抱怨国网,您怎么看,您认为发展光伏,特别是分布式,国网应承担起怎样的责任,扮演怎样的角色?
我一直在说责任。目前的机制下,这是超越单个发电企业的更高级别的博弈,作为一个有着绝对垄断优势,坐拥各方资源,掐指着国民生计输配电重大命脉的央企,你是否该承担起你相应该承担的责任。很大意义上,国网不仅仅是个企业,你就是政府。改变发电方式和能源结构,这怎么变成仅仅是民间企业的使命和任务了呢?享受着权利,是否也该承担责任呢。是否能主动积极吸纳光伏电力,加快智能电网发展,加快电网改造。那不是服务,那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