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站完工后产权的风险性。
屋顶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能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协商三者关系,再有,如果未来25年内,业主需要拆掉建筑物另外它用或转让他人,这些不确定因素都造成未来项目产权的风险,因为屋顶毕竟不同与土地。
3:终端用户消纳的持续能力。
终端用户会否发生停工歇业,转产或厂房转让后下一个用户是否能维持同样的用电水平都会影响项目未来的盈利。
Q:大家都在说要创新商业模式,那针对这点,您认为创新商业模式该是怎样的。
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创新,这是个集体行为,单靠企业的一己之力是做不了的。比如针对问题一回报率无法计算,分布式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这2部分的补贴如果采取差异化,例如上网部分的补贴参考西部电站,甚至略高一些,因为东部光照不如西部,那投资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计算了。
针对问题二,如何获得稳定屋顶资源。面对业主过多,各方利益不一致,彼此精力的耗费只能让政策空转。那在分布式发展的前期,唯有实行统一,由园区政府统一屋顶资源,如果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屋顶资源只是这部分面积的上移,也是属于国家的,政府统一用光伏发电,发展地方经济和保护地方生态,面对未来,没人可以置之度外,没有时间再协调各方利益,讨好各方意愿了。世界上唯一越来越少且不能复制的只有传统能源,再用100年已经是乐观;世界上唯一越来越多的就是污染、灾害和不断攀升的气温而且不能回头。勇气、决心、行动。屋顶资源统一了,电站业主只要面对园区政府,那电价也可以统一了,免去跟动辄数百家屋顶用户一个一个谈的繁琐和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结合微网和储能,实现园区的各个屋顶分布式发电,统一并网,根据各家的用电需求实现配送,就类似发挥一个水库调节的功能,这样能让光伏屋顶发的电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园区消纳利用,这样又解决了消纳的问题。
Q:现在各方声音都在抱怨国网,您怎么看,您认为发展光伏,特别是分布式,国网应承担起怎样的责任,扮演怎样的角色?
我一直在说责任。目前的机制下,这是超越单个发电企业的更高级别的博弈,作为一个有着绝对垄断优势,坐拥各方资源,掐指着国民生计输配电重大命脉的央企,你是否该承担起你相应该承担的责任。很大意义上,国网不仅仅是个企业,你就是政府。改变发电方式和能源结构,这怎么变成仅仅是民间企业的使命和任务了呢?享受着权利,是否也该承担责任呢。是否能主动积极吸纳光伏电力,加快智能电网发展,加快电网改造。那不是服务,那是责任。其实责任不仅仅是做一件事情,而是你知道这件事很艰难,但还是要去做,这才是真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