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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县4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列入省计划

发表于:2013-12-20 12:05:44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下达2013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计划,总容量40兆瓦,占浙江省总容量的10.8%。

据介绍,该项目将利用浙江启鑫新能源、宁波锦浪新能源、天安集团、合力机械等4家企业的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组件进行太阳能发电。项目总投资额3.4亿元,由宁波宁电新能源、浙江启鑫新能源、天安集团、锦浪新能源等企业共同投资建设。

太阳能是一种可持续、环保的清洁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近几年,国家从光伏产业发展战略上考虑,积极推广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尤其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和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其不仅能减少我国光伏组件出口的风险,还具有占地少、无噪音、无污染、供电稳定、可自行控制等许多优点。为鼓励发展光伏产业,国家、省出台鼓励政策,对光伏发电实行每度电0.52元的补贴,同时实行“免费接入、全额收购”政策,光伏发电国家收购价为0.457元。

今年以来,象山县积极把握国家产业引导政策,针对工业企业屋顶闲置面积大及企业转型升级能源需求结构变化、用电价格较高等现状,在经济开发区探索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同步带动浙江启鑫、宁波锦浪、天安集团等企业的光伏发电产业链发展。本期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不仅可供自身企业及周边企业使用,多余电量还可接入国家电网。据了解,按现行补贴政策,可大大降低自身及周边企业的用电成本,也可缓解用电高峰期大电网的供电压力。另外,由于光伏项目利用屋顶闲置面积,不占用土地,不仅降低了土地成本,节约了土地资源,也减少了项目报批环节。

该项目计划明年年初开工建设,年底建成。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3760万千瓦时,根据企业用电需求测算,约有70%以上的发电量可由企业自用,多余电量上网。按照现行的补贴价和上网电价测算,年发电量收入约3000万元,预计10年左右能收回成本。按运行期20年测算,总发电量约7.5亿千瓦时,总计节约标煤2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2万吨,可大幅降低我县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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