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到法律的保障 - 光伏电站投资风险

来源:发布时间:2013-12-12 08:50:59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涉及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其中《办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光伏发电上网电量,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国务院出台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确规定要对光伏发电量进行全额收购,2009年做了进一步的修订,但据业内人士反映,该规定从未强制执行过。未强制执行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出于技术上、经济上、质量上的各种考量,各地的光伏电站面临着建设难、并网难、拿钱难。

据太阳能发电网报道,今年上半年记者在甘肃敦煌采访时发现,从5月开始该地区并网光伏电站大面积“被停电”,即使是享有“所发电量全额收购”口头约定的特许权项目也不能幸免。

“我们这个项目正常一天的发电量在9万千瓦时,但现在只能发5万千瓦时,已经造成项目亏损。”中广核甘肃敦煌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示范项目一位负责人称。

根据上半年科技部针对光伏行业开展的调研结果显示,去年,国内光伏发电站被弃光限电 的比例已达到40%,即使一些并网条件好的电站开工率尚且不足80%。

电网企业接受并网到底难在哪里?说到底是个“钱”字,经济利益在作怪。

从电站的建设来说,并网的过程已经是电站项目建成后和电网的接轨过程。按照国家的政策和各类规定,电网企业有义务免费提供接入、计量、运行等服务。真正在实施时,电站都在期待着电网拿出钱来安装电能计量表,完成从电站到电网的线路铺设、运行管理建设。而这些都是需要电站口袋里的真金白银。面对抢装的光伏热潮,面对各地政府的光伏投资热潮,电网似乎不断地犹豫着。

2012年底,国网公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电网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称从11月1日开始,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但紧接着的一项说明又称:国家电网公司承诺,10千伏及以下电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MW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免费入网,富余电量也将全额收购。按照新规定,未来将以逆变器终端为界,界外费用由电网承担,界内费用由业主承担。既然如此,如何又出来一个技术上的限制呢?

对于国网来说,电站并网其可能的成本在哪里?


国网对电站并网的经济效益或许可以从两方面考虑:

  1. 电站并网首先产生的投入是并网费用。有专家分析,分布式发电虽然是低压端的自发自用为主,不需要向西部电站的升压、输电支持,似乎无需多少成本。但是分布式由于单体容量规模远远小于西部大型地面电站,分散、数量众多将使电网公司在配电网接入时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国网也是企业,效益优先,如此海量的投入能否坚持是个问题。

2. 损失售电利润。王斯成专家分析道,“目前发电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发自用,另外就是出售给电网。之前对分布式,电网要求必须自发自用,不允许上传。为何排斥新能源?电网总说是安全问题,但实际上是利益分配问题,并网侵犯了电网的垄断利益,新能源多发一度电,电网就少收入一度电的差价收入。说白了,电网是靠卖电挣钱的,如果每家每户都用自己的屋顶发电,都不用买电网的电了,那电网的电卖给谁?所以说,它如果扶植你的话等于扶植了一个竞争对手。”

或许国网在2012年就预见到了分布式电站项目的新政策和2013年的爆发性增长。这一防范于未然的技术规定,出台得恰到好处。但细细分析一下就发现,国网凭什么给免费加上一个定语呢?难道国网的这些投入真的是国网自己口袋里的钱吗?

看一下《可再生能源法》是怎么说的。

《可再生能源法》对电网企业的并网费用的规定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偿。

第二十四条 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用于补偿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差额费用。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电网企业不能通过销售电价回收的,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

一目了然。当国家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时,电网早在第一时间内就开始在用户的电费中反映出来了。当这些钱进入了口袋,再要拿出来反哺可再生能源建设时,那得要好好算一下,需要“慎重再慎重”地进行投入。即便是法律有明确要求,也会有一个落实的过程。这个落实的过程,表现在具体的操作上,难免被戴上一顶“拖”的帽子。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对并网的具体操作指导意见

其实用户、投资方都不是傻瓜,个中端弥,自然有其它的利益相关方和新能源的急先锋奔走呼号。此次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就是针对上述情况,对于电网企业在光伏发展的责任,从职责范围、具体操作、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更多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职责范围上,《办法》明确指出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项目享受了更大优惠。《办法》提出,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布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其次在具体实施上,《办法》进一步明确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办法》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最后在法律责任上,《办法》再次强调指出,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可再生能源法》对电网企业的法律责任

下一页>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 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此次国家能源局启动对光伏并网消纳的全面监管,无疑将加速光伏发电应用市场规模的扩大,推动行业出现新一轮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

雷声再次响起,响鼓上敲起了重锤。但谁都知道有法必依的前提是受害方得有勇气拿起维权的武器。谁都知道客户欠钱是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权的,但真正将客户告上法庭的供应商又有几家呢?在中国,要看到具体的效果的话,还得看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这种监管效果,一方面来自国网管理层自身从上而下的监管,另一方面就要看国家能源局对国网的监督了。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312/12/225393.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辽宁朝阳市:2.05GW风、光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朝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2:32

辽宁省朝阳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公示了该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共涉及10个项目,包括9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和1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合计规模达205万千瓦(即2.05GW)。所有项目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其中光伏项目由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或利害关系人可就结果提出书面异议。该工作依据辽宁省关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旨在规范新能源建设规模分配,推动地方清洁能源发展。

云南昭通市巧家县300MW光伏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8-11 09:58:47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启动的四个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8月10日,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涉及炉房、花山、白马厂和茂租四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其中,炉房与花山项目各为5万千瓦,白马厂为9万千瓦,茂租为11万千瓦。所有项目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投资主体,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投资人自筹。项目建设周期要求严格:前三个项目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茂租项目投产时限放宽至开工后8个月,但全容量并网仍需在1年内完成。

苏发改能源发695号解读|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 2026-2030 核心目标与政策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5:57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总投资2.25亿元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户西林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9:03

西林县周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25亿元,占地1037亩,装机容量45兆瓦,年均发电量约6312.49万千瓦时。该项目依托八达镇龙保村荒山资源,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产业提质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前期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仅用两个月即完成千余亩土地流转,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截至当前,已完成投资1.5063亿元,计划9月实现全容量并网,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句町变电站。建设期间吸纳50人次技术工人就业,年发放劳务工资约300万元;运营后预计年税收贡献约400万元。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双奖同台|TCL光伏科技领跑2026工商业光伏之星评选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1:51

TCL光伏科技在第七届中国工商业光伏大会斩获“工商业领军投资商奖”与“工商业光伏卓越EPC奖”双奖,彰显其“投资运营+工程履约”双轮驱动实力。依托全周期资金闭环与全链条极致履约能力,打造特能享、特能富两大差异化解决方案,为工商业客户提供确定性绿色能源服务。

杭锦旗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山东电建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0 09:05:59

杭锦旗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于全国生态日前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是国家荒漠化治理与新能源开发融合发展的示范工程,也是“三北”工程生态能源融合攻坚的重要载体。项目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立体模式,通过光伏阵列固沙抑蒸发,并结合麦草沙障及梭梭、沙蒿、甘草等乡土植物开展规模化生态修复。施工中创新应用光伏组件智能安装机器人,显著提升效率与安全性。项目总装机110万千瓦(光伏80万、风电30万千瓦),年发电约24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7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0万吨,有力支撑蒙西电网绿电供给与输送能力提升。(199字)

综合实力强的光伏企业是哪家?梯队格局与核心竞争力解析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8-08 14:48:59

本文围绕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评估展开,聚焦N型技术竞争背景下行业梯队格局与核心竞争力差异。文章以晶科能源为典型样本,从三大维度系统分析:一是全球市场规模,指出其2025年组件出货86.8GW、累计出货超400GW,连续七年居全球首位,并依托全球化3.0战略实现多区域本地化生产与服务;二是技术路线选择,对比TOPCon与BC路径,强调TOPCon在双面率、低辐照发电性能及早晚高峰时段发电增益等方面的实证优势,而晶科飞虎系列在量产效率(最高25.91%)、功率(突破700W)等指标上持续领先;三是产品落地能力,突出其从通用组件向沙戈荒、老旧屋顶、算力中心等细分场景定制化方案的转型深度。综合来看,晶科能源在规模、技术与应用三方面形成协同优势,位居全球光伏企业综合实力第一梯队。(199字)

新疆油田克拉美丽光伏电站 绿电发电量突破700万千瓦时来源:中国石油报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6:37

新疆油田克拉美丽光伏电站是该公司首个自主研发、建设并运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截至7月31日已安全运行超1200天,累计发电量突破700万千瓦时。项目投运后,采气一厂以“高时率、高负荷运行”为目标,通过健全运维机制、动态优化参数、强化关键设备精细化管理,并引入无人机智能巡检与参数分析等技术手段,显著提升故障预警能力与发电效率,年均发电量较设计值高出17%。该电站作为克拉美丽低碳示范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依托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探索气田生产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为新疆油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本,标志着采气一厂向“低碳、零碳”气田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199字)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ST聆达:子公司格尔木神光50MW光伏电站技改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来源:财中社 发布时间:2026-08-07 10:14:25

*ST聆达(300125)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50MWp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已于近日通过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组竣工验收。该项目于2026年1月5日开工,主要对原有高倍聚光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旨在提升发电效率与系统稳定性,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改完成后,电站整体发电量有望提高,契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财务方面,公司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10万元,仍处于亏损状态。该项目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运营效能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