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已经进入司法程序8个月的无锡尚德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进展,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批准无锡尚德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无锡尚德公司重整程序。
进入破产重整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是全球4大光伏企业之一,曾是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公司之一。2005年,其法定代表人施正荣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100%控股无锡尚德公司的尚德电力公司,并开创中国民营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先河。
然而,受欧美等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国内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近年来,无锡尚德公司饱受成本费用高、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公司经营严重亏损、大量债务到期不能有效偿还等因素的影响,年产量因而大幅萎缩,公司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
2013年3月1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8家债权银行以无锡尚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无锡尚德公司重整。
法院于2013年3月19日通知了被申请人无锡尚德公司。3月20日,该公司向法院表示对重整申请没有异议。同日,法院依法裁定无锡尚德公司重整。
为有效推进重整进程,法院在作出破产重整裁定的同日,指定无锡尚德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同时要求管理人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并对无锡尚德公司29家开户行发出止付通知,防止企业资产流失。3月21日,法院与管理人一起到无锡尚德公司,要求该公司向管理人进行资产交接。
至此,无锡尚德公司作为中国光伏企业的龙头企业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遵循利益平衡基本理念
重整是对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它的预期性、商业性、操作性、技术性和法律的平衡性要求都极高。
为此,法院依法督促管理人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以拯救处于困境中的企业为目标,坚持把社会利益置于首位的价值取向,通过调整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在无锡尚德公司中的利益关系,使无锡尚德公司能继续运营,防止企业连锁破产和由此带来的社会震荡。
自2013年7月,管理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开展了战略投资者的招募工作。在法院和债委会的监督下,通过公开竞聘、工作小组的专业评议等程序,10月上旬确定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无锡尚德的战略投资者初步资格。重整方将根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支付30亿元人民币现金,用于解决无锡尚德重整程序中相关费用与债务的清偿。重整后的无锡尚德将继续沿用“尚德”品牌,并持续专注于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