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江苏阳光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的办理人民币2,759.51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364,078.3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江苏阳光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12个月。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的办理2,759.51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抵押保证,抵押物为一块国有土地所有权(土地证号为澄土国用(2008)第6754号,面积为51272.7平方米)及两块房产(房产证号为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qy10008610号和第fqy10008611号,面积分别为16940.22平方米和15440.17平方米),此三块房地产同时也是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3000万元授信的抵押物,评估价值合计5,759.51万元。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为第二顺位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3、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4、注册资本:1,783,340,326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呢绒、毛纱、毛线、针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毛洗净分疏;纺织原料(不含棉花、蚕茧)、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及发射装置)、玻璃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抵押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关联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的办理2,759.51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抵押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2,759.51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4,078.3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1.8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