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次交易后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21.16%降至17.42%。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精功集团以“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方式转让的股份为5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63.53%,主要是备货增加部分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长64.57%,主要是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四川欣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下降39.21%,主要是部分预收账款转入销售收款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46.91%,主要是计提部分激励基金支付完毕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84.52%,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形成的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下降54.49%,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部分借款利息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137.04%,主要是部分投资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专项储备比年初增长69.47%,主要是计提部分专项储备所致;
9、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下降32.74%,主要是报告期内亏损所致;
10、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2.11%,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1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35.3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应收账款冲毁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15.39%,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引起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所致;
13、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50.18%、142.41%,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14、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长96.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当地政府土地房产税所致;
15、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52.10%,主要是减少商品采购所致;
16、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下降82.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减少缴纳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99.13%,主要是减少备货采购商品所致;
18、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58.47%,主要是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所致;
1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113.44%,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事项
201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高家村的面积为28,132m2的土地及该宗土地上房屋、附属建筑物等相关资产转让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按照上述资产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资产评估价确定,总金额为人民币45,913,970.00元(大写:肆仟伍佰玖拾壹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本次转让以现金方式进行,相关资产协议书正式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50%,余款在2013年12月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精功集团以“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方式转让的股份为5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63.53%,主要是备货增加部分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长64.57%,主要是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四川欣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下降39.21%,主要是部分预收账款转入销售收款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46.91%,主要是计提部分激励基金支付完毕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84.52%,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形成的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下降54.49%,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部分借款利息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137.04%,主要是部分投资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专项储备比年初增长69.47%,主要是计提部分专项储备所致;
9、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下降32.74%,主要是报告期内亏损所致;
10、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2.11%,主要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1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35.3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应收账款冲毁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15.39%,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引起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所致;
13、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50.18%、142.41%,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14、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长96.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当地政府土地房产税所致;
15、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52.10%,主要是减少商品采购所致;
16、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下降82.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减少缴纳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99.13%,主要是减少备货采购商品所致;
18、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58.47%,主要是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所致;
1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113.44%,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事项
201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高家村的面积为28,132m2的土地及该宗土地上房屋、附属建筑物等相关资产转让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按照上述资产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资产评估价确定,总金额为人民币45,913,970.00元(大写:肆仟伍佰玖拾壹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本次转让以现金方式进行,相关资产协议书正式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50%,余款在2013年12月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下一篇:光伏电站里的新创意
相关阅读
证券时报
三季度
报告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