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上投资项目,可能将不再需要跑“路条”。
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发改委正在按照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部署,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进行重大改革。按照新的核准办法,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长期以来让企业和地方政府饱受其苦的“路条”审批,可望取消。
取消“路条”后,各项支撑性文件将不再互为前置条件。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工作并行办理,节能评估审查合并到申请报告,不再需要单项目报批。
上述接近发改委人士表示,目前新的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征求意见已结束。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的指导作用,并计划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提高效率,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刘铁男案催化核准制改革
所谓“路条”,是指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拿到“路条”,意味着该投资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之列,相当于半个“准生证”。
2004年国务院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纳入2004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均需上报国务院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由地方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据本报记者了解,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
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实施核准制之后,为规避前期工作的风险,地方政府或企业会首先向发改委咨询投资项目是否列入规划。本来是一项咨询,却演变成了发‘路条’、跑‘路条’。”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这实际上成了投资主管部门私设的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拿到“路条”之后,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路条”成为决定项目生死的第一道许可。跑“路条”成了地方上项目的头等大事,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常态。“由于核准制需要各种支持性文件、协议和大量前期工作,比审批要求更复杂、风险更大。为跑‘路条’,害得企业和地方政府苦不堪言。”一位电力企业人士说。
由于程序的复杂和不透明,一些投资项目从开展前期准备到拿到“路条”,所需要的时间甚至在七八年。这其中,能源项目较有代表性。如湖南华电常德电厂新建项目耗时9年才获得国家能源局发的“路条”。
为了“抢路条”,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不惜行贿。据《财经》杂志8月中旬报道,在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案发生后,贵州的一名市长因涉嫌为跑“路条”向刘铁男输送利益而被调查。
“刘铁男贪腐案使得现行项目核准体制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次改革。”前述接近发改委的内部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