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配额剩余的40%份额,机电商会对外表示,30%会“作为鼓励和重点支持份额,分配给参加行业的抗辩企业”;另外10%则“优先用于扶持出口规模较小企业,对按条款分得年度份额不足2MW(1MW=1000MW)的企业补足到2MW。
中盛光电CEO佘海峰称,30%的比例估计会分给36家抗辩企业,“这次国内有94家拿到了出口份额,而其中36家参与了抗辩,而数量分配的标准之一就是谁应诉、谁受益。但是,30%的份额是否是均分,还不而知。”他表示,今年8月至12月,该公司可能会拿到200兆瓦的分配量,大概是去年同期的70%。
前述南京那家公司负责人还建议,希望在分配过程中要有配额调节机制,“如果某些公司的配额用不完,应该主动交到相关部门,再协调分给其他公司。而不能产生有些公司有配额但无订单,却倒卖配额的情况,配额不能成为企业非正常渠道盈利的一种手段。而如果有公司的配额不够,也应该得到相关支持,以便帮助企业对欧出口光伏产品。”
除了94家获得配额的企业之外,还有40家出口欧洲的光伏公司可能会被征收47.6%至67.9%的反倾销税。
40家公司中的一家新能源企业内部人士就向记者表示,2012年该企业在欧洲出口量有300兆~400兆瓦,欧洲市场占到其全球销量的66%,他们在马德里、法兰克福及卢森堡都设有销售公司。“欧洲那边的客户,资金非常紧张。现在,我们主要是在进行资金回笼,但很困难。而下一步,我们会转向国内市场的销售,但我们并不打算放弃欧洲市场,也不会撤回销售人员,还是希望国家能给予我们扶持与帮助。”不去争取欧洲配额,其估计能拿到的配额数量并不多。
另一家企业虽然在94家能拿到出口配额的名单里,但该公司的销售总监仍对欧洲市场抱有疑虑。
“拿到配额还是一方面,现在我们是否能获取足够的订单,我信心不足。”这位销售总监称,该企业的出口分为两部分:光伏组件和工程总包,在工程总包这一部分,目前按照规定,中方企业及关联企业都不可对欧出口其他光伏产品,而以往工程总包的一部分利润就来自于其他产品的利润。
而一家在美上市的光伏企业投资负责人则说,尽管他们有配额,但问题是欧洲市场会缩减。去年其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有400兆瓦左右,占全部销量的45%,但今年估计会下降到25%,而减少的部分如何通过日本、国内及美国市场消化,还很难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