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国良终于可以稍微松一口气。7月27日,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盟委员会就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在“自愿原则”基础上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
在此前欧盟展开反倾销调查的135家中国光伏企业中,杭国良代理的光伏企业,正是7家强制应诉企业之一。事情进展已初见端倪,不过,此项协议仍需8月2日在欧盟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到了这一步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现在就等着欧盟成员国投票之后正式公布协议内容。”2012年10月杭国良接受这家企业的委托,不仅要在17天内敦促与该企业相关的13家公司完成欧盟的市场经济待遇(MET)调查,另外,还要在40天内帮助8家关联公司完成欧盟大问卷。而最终,7家强制应诉企业,没有一家被欧盟认定为遵循市场经济准则。这意味着,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出来的倾销幅度远远超过47.6%的损害幅度。
自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2012年9月首次向欧盟提起申诉,中欧之间这场至今涉及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涉及约210多亿欧元),终于取得了初步成果。而事实上,“麻烦事”并没结束。
缩水的蛋糕
虽然中国与欧盟官方尚未公布价格承诺协议的具体内容,但据公开报道称,有93家企业与欧盟委员会达成协议,承诺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价格不低于0.56欧元/瓦,同时,中国输欧光伏产品每年总量不超过7GW(700万千瓦)。超过上述配额或低于承诺价格的部分,仍将被征收47.6%的反倾销税率,这项协议的有效期到2015年底。
根据协议内容,0.56欧元/瓦的底价是依据上一季度彭博社提供的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盟的平均价格确定的。而价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这一季度出口价格与上一季度彭博提供的出口平均价格变动超过5%,那么,承诺价格就会被相应调整。同时,如果出口量与前一年度消费量相差10%,那么对配额也要进行调整。
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负责人介绍,绝大多数企业对这项协议较为满意。
而来自企业的声音也并不一致。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光伏企业高管表示,中欧此次就光伏双反达成协议,“定价定量”对其公司来说并非好事。在达成此次协议之前,该公司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总量100万千瓦。而现在,700万千瓦的出口限额要由90多家出口企业分,出口量大幅下降是显而易见的。而英利集团表示,2012年欧洲市场的出口量占到英利产能的62%,今年一季度下降至53%,预计二季度下降到30%至35%,预计全年平均下降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