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规范光伏发电资金兑现流程
来源:安徽日报发布时间:2013-07-26 09:10:28 单位或者家庭光伏发电,用不完的可以“卖”给国家电网发电,这样不仅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还能获得财政补贴。 7月4日,在合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政策资金兑现导则》(下称导则),规范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兑现流程。
根据导则,所有的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包括个人,在项目建设前,均需要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保障用户使用网供电并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目前每度电0.436元,不含国家和市里政策补贴。
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兑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上报—拨付。其中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其中
光伏电站项目度电补贴、专业化运营管理公司服务项目补贴、光伏停车场(棚)、家庭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的申请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多产多销奖励、市外电站建设奖励、承兑汇票贴现补贴、蓄能项目奖励的申请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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