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光伏“国八条”之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来源:发布时间:2013-07-25 09:11:56

索比光伏网讯: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本段详述了对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规划。“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确定了分布式发电的原则,就是以自用为主,但电网必须给予补充或者吸纳。后面的市场分了三个层次:1)工商企业,工业园区;2)公共设施和居民区;3)新农村和城镇化。这三个层次的市场排序是有区别的,按照“优先支持”、“支持”、“充分利用”分的档次,这样分档,并不是因为政府有什么想法,而是按照用户的购电价格从高到低排的,所以,支持的排序也是为分布式发电的投资者着想的。

后面给出了一系列电价之外的支持的渠道,各种示范市、县、镇、村,还有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然后提出了要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随着分布式发电的推开,由于光伏所具有的不稳定、能量密度低的特点逐渐显现,必须要进行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的和运行机制的变革。另外,各地许多局部自发自用同时又并了网的微电网会发生什么样的问题,现在还不得而知,需要摸索。虽然德国的分布式电网运行的很顺利也很好,但是,中国和德国的国情还是不一样。德国从2005年到2012年用了八年的时间达到了30多个GW的光伏发电,中国可能只需要两年就能够达到,而且后面可能会比德国大上数十倍。这样的规模是否会引发新的问题,都是需要好好探索的。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光伏电站指的是地面集中式电站,也就是发电侧并网的电站。文件给出了建设地面电站的十六字方针。“合理布局”,就是要考虑接入条件和当地的用电需求;“就近接入”,意味着电网有可能在近期对距离电网过远的地面光伏电站拒绝接入;“当地消纳”就是说如果当地是电力净输出地区,那么,地面电站的建设就要慎重了;“有序推进”,则是根据2010年到2011年间,我国光伏电站尤其是西北地区无序发展的势头给予的束缚。对于地面电站,总体的建设依据,文件给出了“落实市场消纳”的前提条件。“多能互补”是这次国内首次在正式文件里的新提法,但也是十分正确的;因地制宜进行风力、燃气、生物质、水力发电等发电形式与光伏的结合,应当是今后新能源发电的方向。最后,对电网提出了要求,保证光伏电站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谈到国际市场,自然无法避开贸易摩擦。“积极妥善”应对摩擦,就不能消极,也不能鲁莽。到现在为止,我国这次对欧盟的“双反”应对,比2011年对美国的“双反”应对,应当说战术先进了很多,但还不够果断。“建立国际贸易秩序”,当然不是中国一家想建立就建立的,因为中国还到不了世界霸主的地位,所以写的是“推动建立”。这次把“对话协商”放在了第二位。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进出口秩序也有所提及,也有提醒企业要注意行业自律的意思在内。

我国光伏企业对外贸易很激进,所以才会给欧美的同行如此惨重的打击。但是,贸易模式还是很单一,就是销售组件、投资电站。如何对国际贸易方式进行创新,确实需要考虑。如何实现真正的国际化,与国际的环境和同行和谐相处,共赢共生,而改变目前这种“你死我活”的局面,可能是中国光伏企业,甚至是中国人都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认真思考的问题。

应对“双反”的另一板斧就是到境外设厂。许多企业已经在做了。但是,是否考虑过优化制造产地分布,集聚全球的各种创新资源,确实值得我们的光伏企业认真思考一下。

总之,24号文第三部分对分布式发电市场、光伏电站市场、国际市场三方面都进行了指导性的规划,不要以为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实际上内涵极为丰富,值得企业家们反复学习领会。(作者:史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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