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电量补贴标准已经确定为0.42元/千瓦时。记者昨日(7月24日)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处获得证实,该标准已经确定,将在首批示范区内实施。业内专家表示,此后如果再有类似示范区,基本上也会照此标准执行。
早在6月中旬,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会议中提出的0.45元/千瓦时的上限,距离发改委之前确定的0.35元/千瓦时,已经有较大幅度提高。业内人士表示,7分钱的差距背后是政府和企业之间博弈的结果。
首批示范区内试用
6月份,能源局曾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各省市能源局在7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并上报,能源局在7月20日前明确示范区名单,获批示范区需在2013年7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称,“正是因为7月20日要确定示范区名单,所以这时必须要确定电量补贴标准,因为马上就要建设了”。今年3月,在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曾将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电价补贴定为0.35元/千瓦时,但因为定价较低,受到光伏企业的普遍反对。
之后,能源局又明确表态,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的上限为0.45元/千瓦时,光伏企业认为,如果按照0.35元补贴标准,投资光伏电站基本处于盈亏边缘,再加上土地成本、补贴发放滞后等因素,投资光伏电站已无任何意义。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0.35元的补贴标准让光伏发电企业只能勉强保本,提至0.42元可以保障企业合理收益,提高企业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记者获悉,此次实施的0.42元/千瓦时的标准是在首批光伏发电示范区,这并不意味着标准将来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过业内专家认为,今后如果推广实行,基本上还会实行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