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事由:多年来,中国方面一直以国家机密及主权问题为由拒绝提交相关文件。出于这个原因,2012年1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违反证券条例为名,向德勤、毕马威、普华永道、BDO以及安永会计事务所在华分支机构提出指控 。
那么这又与阿特斯太阳能(Canadian Solar Inc.)有何关系呢?根据这篇报道,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一位SEC官员在证词里指控德勤(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LP)没有交出相应的审计记录,造成对一家大型中国太阳能公司长达三年的金融欺诈调查陷入停滞状态。
此外,这篇报道详细描述了“周一听证会上的大部分审讯主要是针对德勤对这家光伏企业的审计工作,也就是SEC起诉的“客户A”但是根据法庭上所呈示的证据表明客户A就是阿特斯太阳能,该公司仍然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并且2010年接受了SEC的首次调查。
阿特斯已经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该作者得出以下结论:“在她的证词中, 审计事务所宣称中国保密法阻碍了相关文件的共享,并表示只要获得许可,这些机构仍然设法从“客户A”手中获得相关文件。此外,德勤代表律师Michael Warden补充道:“在SEC提出申请后,德勤愿意立即向中国监管机构提交19箱关于阿斯特太阳能的审计资料。”
在周二的最新报道中,阿特斯太阳能发言人David Pasquale在邮件中称:“这并不是最新事件,SEC指控美国会计事务所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并希望从这些会计事务所获得审计资料,而阿特斯太阳能不是SEC诉讼案中的被告。阿特斯太阳能已全力配合SEC,其中包括让我们的会计事务所公布审计资料并透露相关内容。”
这篇报道发布后,周二股价大跌14%,但是这是否合乎情理呢?
此次审讯并非是针对阿特斯太阳能。实际上,阿特斯不只是合作而已。申请的审计资料并未真正提交,以致于SEC官员借这个理由来质疑中国法律的有效性。
那么阿特斯太阳能是否正接受欺诈调查呢?让我们登陆SEC的官网来查找一些蛛丝马迹吧。
2010年6月1日,我们查阅得知:“在阿特斯太阳能收到来自SEC的传票之后,调查由此展开,SEC要求获得该公司与2009某些销售交易相关的文件。审计委员会已经聘请外部律师及独立法务会计师协助审查。该公司已经并且计划继续与全力配合SEC。”然而,“欺诈”一词从未提及。
2010年8月,公布如下:“该公司审计委员会已经着手调查SEC发出的传票中提及的某些交易。审计委员会已得出结论,SEC传票中提及的交易已在公司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的Form 20-F年报中做出明确解释,并提交至SEC。没有任何新的信息浮出水面,审计委员会的调查因此告终。”
2010年期间,为了解决此事,该公司在审计方面的支出逾100万美元。基于同样的时间,该公司已成功胜诉。
总而言之,阿特斯太阳能完全遵照了SEC的调查,独立委员会裁定其没有违反传讯文件且诉讼引发的骚乱已经消除。SEC获得了一切所需的文件。在随后发布的20-F报告中,调查结论称不知道这家公司。
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并考虑到获得及时的回复,路透社今天发布了另一篇报道,题为《中国准备向美国监管机构提交审计资料》,报道称“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发言人向当地媒体证实,目前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已准备向美国证券交易所及美国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移交审计文件。但是他并没有指出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将提交哪家公司的审计文件,或者表明何时将递交审计文件。”
基于上述原因,相关管理机构起诉会计事务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值得补充的是,在中国媒体的报道中,路透社报道中提及的公司就是阿特斯太阳能。
涉嫌冲业绩假出货 涉嫌会计造假
阿特斯难道是只披着羊皮的狼?这个往日的“小清新”其实最擅长给合作伙伴背后一刀?
据透露,在2011年,光伏业行情开始下滑,很多企业降价求市场。阿特斯作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为了冲击业绩,使营收报表变得漂亮,开始低姿态游说下游分销商高价拿货,并暗中承诺给分销商予以补偿。一些下游分销商鉴于双方一直以来的合作关系,默认了这种模式。没想到,光伏组件价格下降的速度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分销商囤积了大量“高价”组件,面临着巨大销售压力,阿特斯却立刻翻脸不认人,之前所承诺的补偿无影无踪,分销商只能哑巴吃黄连,进退两难。
这已经不是阿特斯第一次使用“非常手段”追求报表漂亮了。
官商勾结甩掉1.889亿赔偿金
在拥硅为王的时代,许多组件企业为了保证完成订单都以高价向上游硅片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后来硅片价格猛降,下游企业为了解除当初的高价合同只能“壮士断腕”,如2011年知名的尚德和与知名硅片商MEMC的解约案中,尚德所付出的“分手费”高达2亿美元。阿特斯同样也没能未卜先知硅片的行情,他们与尚德面临着同样的境遇,所不同的是,对待昔日“恋人”,他们要“心狠”得多。与阿特斯对簿公堂的是知名硅片企业赛维LDK。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2日表示, 阿特斯太阳能因违反了双方签署的合约供应协议,并且非法终止该协议,而须赔偿赛维违约金。根据仲裁程序,阿特斯应当向赛维支付大约2.489亿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6000万元人民币和附加现金1.889亿元人民币,以补偿该企业的盈利损失以及在此程序中积累的附加的约200万元人民币的仲裁费用。
然而,业内人士透露,阿特斯运作江苏的政府关系,竟然将事实昭昭的裁决翻案了!2013年5月20日,阿特斯太阳能公开表示江苏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此前赛维LDK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上海分部提出的仲裁申请。也就是说,阿特斯成功摆脱了这1.889亿人民币的赔偿金!
中美证监机构首次合作牵出阿特斯会计造假案
阿特斯不仅在与上下游企业的博弈中显示出狠辣的商业手腕,还卷入会计造假疑云中。2010年6月,PoMErantz Haudek Grossman & Gross LLP律师事务所在纽约南部地方法庭代表2009年5月26日-2010年6月1日购买阿特斯太阳能股票的投资者对阿特斯太阳能提起共同诉讼。本次起诉内容为,阿特斯太阳能违反了证券交易条例的10(b)和20(a)部分,以及10b-5规定。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未能披露如下:
1. 公司财务数据被夸大,收入数据中包含一些并没有被支付的销售数据
2. 09年第四季度的一些产品被返厂
3. 公司内部账务和公开账务存在作假问题
4. 公司的财报没有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执行
5. 被告缺乏证明公司实力及增长的证词。
2010年6月1日,CSI阿特斯称收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递交与2009年部分销售相关文件的传票,打压其股价重挫逾16%。不过,受到彼时中美跨境会计监管尚未达成任何协议,SEC对于阿斯特太阳能的相关调查始终没有任何结果。
2012年12月,SEC以违反证券条例为名,起诉了阿特斯的审计事务所德勒,在SEC举行的听证会中,一位SEC官员指控德勤没有交出相应的审计记录,造成对阿斯特太阳能长达三年的金融欺诈调查陷入停滞状态。据了解,在SEC提出要求之后,德勤立刻向中国的监管机构提供了19箱关于阿斯特太阳能的审计资料。但至今,中国监管机构尚未与SEC共享这些资料。
由于SEC迟迟拿不到阿特斯的审计记录,导致该案件3年停滞调查。然而,2013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为各方就提供和交换与两国各自管辖范围内调查相关的审计文件建立了一个合作的框架。具体地说,今后涉及具体执法案件需要调取上市公司审计文件时,经美方提出申请后,中方可为其提供会计底稿。而中国证监会和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首次跨境会计监管合作,很有可能会阿斯特太阳能上得到实现。
一旦会计资料真的送达SEC,不知一向手腕多变的阿特斯能否经受住这次考验?
种种是非,不禁让人质疑,作为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光伏上市企业,阿特斯是否会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