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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亟待国家支持重振

发表于:2013-07-05 10:07:24     来源:金融投资报
 

        光伏产业具备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条件

        记者:当前,光伏产业在我国是否已具备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条件?

        刘汉元: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和出口国,已成为我国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地位的优势产业之一,已具备大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基础和条件。

        在全球光伏产业形势极为低迷的2012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仍达到23GW,同比增长10%,占全球总产量的60%,行业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随着光伏行业技术进步的加快和规模化效应,技术工艺和成本控制不断优化,目前我国光伏发电系统成本已控制在5000-8000元/千瓦,光伏发电成本则可控制在0.6-0.8元/度,生产过程中所有制造光伏组件消耗的能源投入,光照资源好的地方半年就能收回,光照较差的三、四类地区一年也能全部收回,而组件则可稳定运行25到30年,几乎可做到免维护和零排放。

        相对于德国等欧美主要国家,我国光伏产品的应用还显得滞后。以德国为例,其国土面积仅有我国的1/27,大部分光伏资源仅相当于我国中东部三、四类地区,但其2005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以来,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连年快速增长,近三年每年新增7-8GW,并在去年5月26日正午光伏发电峰值达到当时德国用电负荷的50%,改写了人类能源利用的历史。同时,今年起德国已基本实现平价上网,将有足够条件支撑其在2020年停用全部核电站。

        按德国增长比例和速度,我国每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可达50GW以上,但去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仅4GW,仅占全球的7%,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占全国当年8000万千瓦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5%。

        建议国家从以下五方面予以扶持:

        1、明确补贴电价的执行时间为25年;

        2、明确目前执行的光伏发电1元/千瓦时的收购政策在 “十二五”期间暂不调整;

        3、明确对分布式发电补贴电价明确统一为0.5元/千瓦时;

        4、进一步明确国家放宽对光伏下游发电项目的行政审批;

        5、保持以上政策在 “十二五”期间的平稳,加大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的力度,逐渐引导并最终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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