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盾安科技和内蒙古盾安电力均属于建成投产初期,盾安环境在光伏行情景气末班车切入该领域,出巨资布局相关产业链,却在景气见底、产业链初成的时候低价卖出相关资产。
5月31日,在停牌4天后,盾安环境发布光伏资产及延伸权益转让框架协议并复牌。由于前期光伏行业持续低景气,公司剥离光伏资产被认为是业务转型的重大利好,盾安环境复牌后随即封了个涨停板,并于复牌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继续走出一根大阳线。
而6月4日以来,公司虽然发布股权置换公告,从第三季度开始将节能业务净利润100%收入囊中,但对股价提振作用并不明显。究其原因,除了大盘疲弱,恐怕还与光伏资产遭贱卖有关。
资产仅售5.22亿元
根据盾安环境6月4日发布的《公司光伏资产业务及延伸权益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本次公司转让的标的包括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新疆伊吾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100%股权及其延伸权益(即在鄂尔多斯)城梁井田的1.3亿吨煤炭资源配置权)。这些资产将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盾安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盾安集团持有盾安环境股份总数的10.63%,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75.10%的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盾安环境公司股份总数的42.96%,由此可得出盾安集团共计持有盾安环境约42.89%的股份。
根据当天发布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总计7.66亿元。其中上述4家标的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分别为48964万元、2019万元、937万元和299万元,合计5.22亿元。
而根据2012年年报,截至报告期末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实际投资额6.01亿元,内蒙古盾安电力实际投资额1.66亿元(其中非募集资金投入1.35亿元),甘肃盾安电力实际投资额0.1亿元。不包含公司在新疆盾安电力上的投资。3家标的公司投资额合计6.42亿元,以5.22亿元成交价测算,浮亏超过23%。
上述转让协议显示,新疆伊吾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目前公司并未披露有关新疆伊吾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相关建设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