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拟执行的光伏上网电价标准,这一政策是否合理?光伏电价政策应该如何制定?此外,电网公司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政策应该怎样执行?未来光伏产业发展要吸取哪些教训?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不久前采访了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
电价:政策调整不要过激
记者: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四类资源区的光伏电站实行0.75元—1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你如何评价这个政策?
石定寰:电价是比较复杂的事情,是国家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政策。这已经被德国等欧洲国家的经验所证明。从本世纪初开始,正是基于合理的光伏电价政策,欧洲光伏应用市场快速扩张。反观我国,到2011年8月才出台标杆电价政策,规定当年建成并网项目享受1.15元/度的电价政策,之后项目按照1元/度电价收购,受这个政策推动,国内装机规模实现迅速增长。
但目前的情况是,1元/度的政策才实行一年多,相关部门又考虑将电价降到0.75元/度,这就有点不切实际了,因为短时间内产业进步不可能这么快,况且这两年大部分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勉强维持生存上,几乎没有精力去搞创新。
近两年来由于欧美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等原因,国内光伏产业在海外市场遇到很大困难,亟需大规模启动国内市场。而启动内需关键看电价,如果电价定得太低,不挣钱甚至是赔钱的话,谁都没有积极性,这对国内产业发展也十分不利。
记者:意见稿也谈了分布式电价,明确拟实行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5元,对此你怎么看?
石定寰:屋顶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应该更加慎重,因为分布式系统是发展趋势,其价格也是调动投资者积极性的关键。由于其规模小,规模效应不明显,所以电价更要高些,征求意见稿中0.35元/度的补贴水平确实较低,且不支持上网电量部分。目前看来,我国应该学习德国,将屋顶电站价格定得相对高些,保证其有合理的利润,并支持所有发电量。此外,应让老百姓能从市场上方便地购买并安装屋顶光伏电站,当然管理上要有一套办法, 如安全、接入等标准规范。
此外,要大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在管理、技术服务、工程监管监理、售后服务运行方面,我们都缺乏技术队伍和服务管理队伍,需要尽快组织形成这样的力量。
记者:应该如何制定合理的电价政策?
石定寰: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应该是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只有让企业获得一定利润才能促进产业发展。鉴于目前国内产业情况,我认为电价政策出台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保证政策平稳。如要实际考察电站每千瓦装机在行业平均水平上的成本情况,并参考电站寿命、年利用小时数、发电效率等,核算出其投资回报周期和度电成本。在此基础上,再给予其合理的利润率,继而确定适合的标杆电价。
需要有关部门注意的是,确定光伏电价不能仅以大型企业特别是国企的报价为依据,因为这些企业为了尽可能多地拿地,获得市场,往往把竞标电价报得过低。
当然,随着光伏技术进步和发电效率的提高,光伏发电成本将不断下降,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合理研究的前提下,进行适时调整,直至实现平价上网,但这注定是个渐进的过程。